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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8

议案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3

议案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34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

议案八: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1议案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42

议案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43

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44

议案十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45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6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9

议案十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事先准备并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3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8、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7日13: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签到时间:2023年6月7日12:30-12:50);

二、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工作人员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12,942.22万元,同比增长了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40.57万元,同比增长了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91.64万元,同比减少了1.5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6,621.27万元,同比增长了

1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238.80万元,同比增长了9.24%;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股,同比增长了3.5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2.77%,同比减少了0.99个百分点。

公司以新材料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为发展方向,以辅助业务作为辅助与补充,三辆马车齐头并进,助力公司做大做强。

(一)新材料业务

1、铜板带

2022年度,公司铜板带产量109,651吨,销量110,015吨。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如干式变压器、电力电缆等)、电子信息行业(如电子电器、复合材料、引线框架等)、通信行业(如射频线缆等)、家电行业(如热交换设备等)等。

2、压延铜箔

2022年度,公司压延铜箔产量2,898吨,销量2,943吨。

公司的压延铜箔产品主要应用于LED、印刷线路板、新能源软连接、板式热换器、背胶铜箔等。目前压延铜箔产品的加工厚度已达到9微米。

(二)新能源业务

1、动力电池金属结构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众源新能源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托盘,现有年产能为30万件,目前正在产能爬坡和积极开拓市场。

2、电池铝箔

目前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底竣工投产。

3、储能项目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了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是EPC及后期的运营、维护。目前正在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三)辅助业务

公司参股的洛阳铜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铜研”)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智能设备及高端装备研发制造的设备制造商,其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洛阳铜研与公司合作研发的铜箔轧机等生产设备,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可,开始对外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哈船材料”)在安徽省明光市设立了1个生产基地,年产能5万吨,其试生产方案现已通过现场审查,其主要产品是防腐材料和保温材料,其中防腐材料相关产品可适用于重防腐环境,防腐材料主要可应用于造船、化工、军工、桥梁等领域。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董事会8次,如下表所示:

日期届次议案
2022年四届十一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
3月4日次董事会产线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四届十二次董事会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2、《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4、《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8、《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四届十三次董事会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6月21日四届十四次董事会1、《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四届十五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7月26日次(临时)董事会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8月19日四届十六次董事会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9月27日四届十七次董事会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四届十八次董事会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召集了股东大会4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届次议案
2022年3月25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4月18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7月7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规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4次。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良好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营及治理水平。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实现经营计划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确立更加清晰的发展目标和规

划,督促管理层贯彻执行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机制,组织协调整个企业的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不断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创造出对投资者有益的业绩回报。

(二)加速推动项目进展

公司正在全力推进两个新项目的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此外,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了批文。为确保相关工作的成功实施和落地,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程,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进行,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三)深入实施战略规划

1、新材料业务

公司立足现有业务,以“量价齐升”为发展目标,不断前进。

“量”即是提升产能。铜板带业务,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另一方面,公司将全面推进子公司永杰铜业的新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产能提升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司将会持续跟踪和管理项目进程,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进行。压延铜箔业务,公司现有产能1万吨,目前正处于产能爬坡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压延铜箔生产线的产能释放,不断开拓压延铜箔市场,提升压延铜箔产销量。

“价”即是提高附加值。公司会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推出高层次、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公司也将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积极开拓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

2、新能源业务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的相关产业布局包括新能源电池结构件制造、电池铝箔制造及储能用户方案设计及运营,能够充分发挥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共同助力公司新能源业务蓬勃发展。

(1)动力电池金属结构件

2023年,众源新能源将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继续扩大产能。同时,公司将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寻找新的合作机会,拓展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并不断加强与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客

户满意度和业务稳定增长。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生产技术和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电池铝箔

公司将全面推进子公司众源铝箔的新项目建设,公司将会持续跟踪和管理项目进程,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进行。

(3)储能项目

随着锂价回归理性,储能业务的市场需求正在进一步回暖,目前正在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3、辅助业务

公司将与洛阳铜研保持紧密合作,不断优化改进铜箔轧机等生产设备,提升设备的技术水平,助力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洛阳铜研将积极开展设备销售业务,推进自身发展。

哈船材料现已于2023年二季度开始试生产,并以达到自身的盈亏平衡点作为早期的经营目标。哈船材料计划通过以量起步的方式,来实现收入并逐步达成这一目标。在此期间,哈船材料将积极筹划船级社认证等各项认证,为进一步拓展高端市场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董事会认真学习并贯彻《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资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理论和治理框架,充分借鉴优秀公司实践案例,针对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决策信息的收集,优化决策方案,逐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督促公司合规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流程,持续优化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预判、预警和应对能力,以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五)高效履职加强沟通

公司董事会将始终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日常职责,做好相关日常工作。董事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严守信息披露“质量关”,推动公司价值高质、高效传递。董事

会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多渠道、全方位投资者沟通机制,借助各种信息交流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的了解与认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和谐互信关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稳定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六)党建引领高质发展

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切感受到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变幻莫测,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挑战和机遇共存的时代特点。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牢记全体股东的利益,以高质量的发展为目标,坚持稳健经营,坚定不移地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加快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认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

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和股东利益。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需,其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体系,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我们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简介

孙益民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退休。2018年至2022年7月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万尚庆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0年3月至今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副所长、监事会主席。2014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独立董事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出席方式缺席(次)
现场出席(次)通讯方式出席(次)
孙益民8800
万尚庆8800
张冬花8800

(二)2022年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出席方式缺席(次)
现场出席(次)通讯方式出席(次)
孙益民4310
万尚庆4310
张冬花4310

(三)2022年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4次。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议案认真了解、仔细分析和研究,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管理层与我们保持紧密联系,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便利条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

易,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

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3月29日发布《众源新材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和《众源新材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合规发布业绩预告,业绩报告情况真实、准确,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4次。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务实、审慎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助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益民、万尚庆、张冬花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30Z11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66亿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长12.82%。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216,735,843.48188,595,486.3514.92%
衍生金融资产50,000.00不适用
应收账款619,194,529.37642,609,297.87-3.64%
应收款项融资48,807,302.5468,739,266.88-29.00%
预付款项12,843,504.256,779,320.3789.45%
其他应收款13,334,965.9613,901,844.41-4.08%
存货520,249,525.36526,586,892.24-1.20%
其他流动资产28,860,739.2448,914,715.27-41.00%
流动资产合计1,460,076,410.201,496,126,823.39-2.41%
长期股权投资15,475,129.8713,426,910.7215.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00,000.0010,000,000.0015.00%
固定资产377,171,450.82294,815,202.3827.93%
在建工程49,716,134.3134,629,375.0043.57%
使用权资产9,328,116.7211,761,538.52-20.69%
无形资产78,018,795.5739,234,563.7898.85%
长期待摊费用153,000.00274,505.00-44.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8,999,111.4514,888,466.3327.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45,774,545.914,833,075.832916.19%
非流动资产合计706,136,284.65423,863,637.5666.60%
资产总计2,166,212,694.851,919,990,460.9512.82%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长89.45%,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项增

加所致。

(2)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下降41.00%,主要系本期待认证进项税额金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长43.5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铝箔新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98.8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铝箔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5)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4.26%,主要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6)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金额较大所致。

2、2022年年末负债总额9.83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15.11%。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短期借款386,154,903.01581,144,659.72-33.55%
应付票据205,000,000.0050,000,000.00310.00%
应付账款165,495,063.43128,026,114.9629.27%
合同负债11,163,617.1213,183,681.35-15.32%
应付职工薪酬19,364,288.2118,759,033.863.23%
应交税费14,591,634.8015,836,084.10-7.86%
其他应付款876,751.93167,742.8142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29,680.292,237,914.968.57%
其他流动负债1,320,129.861,048,750.0425.88%
流动负债合计806,396,068.65810,403,981.80-0.49%
长期借款84,358,150.002,000,544.444116.76%
租赁负债7,034,882.499,347,776.09-24.74%
长期应付款36,585,768.00不适用
递延收益46,750,033.6132,027,898.024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1,672,662.83不适用
非流动负债合计176,401,496.9343,376,218.55306.68%
负债合计982,797,565.58853,780,200.3515.11%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下降33.55%,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2)报告期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开立信用证所致。

(3)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保证金金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永杰铜业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因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

(5)报告期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5.97%,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2022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2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

9.24%。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股本243,824,000.00243,824,000.000.00%
资本公积298,084,768.44298,084,768.440.00%
专项储备31,355,614.4425,351,142.2823.69%
盈余公积58,828,145.1253,620,620.499.71%
未分配利润520,295,484.26434,059,765.341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2,388,012.261,054,940,296.559.24%

二、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7,129,422,226.336,779,789,661.675.16%
营业成本6,845,468,059.476,474,236,856.875.73%
税金及附加11,674,905.1810,416,706.4112.08%

2、期间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
销售费用18,383,444.5713,919,581.9232.07%
管理费用32,166,839.1528,850,520.0911.49%
研发费用67,624,689.7157,228,820.7218.17%
财务费用7,372,054.5622,496,273.98-67.23%

报告期末,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07%,主要系本期销量增长,出口费用及员工薪酬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67.23%,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较大,导致汇兑收益金额增加所致。

3、盈利水平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利润164,975,871.06167,080,606.15-1.26%
利润总额164,496,560.86166,511,523.93-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405,690.23137,541,631.012.08%

三、现金流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626,376.88-17,866,987.99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753,597.07-90,086,684.9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179,841.70185,736,694.17-169.01%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铝箔新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572,384.23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得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推进。因此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计划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

司、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

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东莞众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哈

尔滨哈船融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授权审批、内部审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2%之间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3%之间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2%之间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3%之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封全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八: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和《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项目贷款授信,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年,其他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驿通国际”)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融资授信3,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驿通国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3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2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3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6万元。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2023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2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3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封全虎先生、吴平先生、陶俊兵先生、何孝海先生、阮纪友先生、孙之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封全虎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从事营销管理工作;1998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5年4月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会理事,芜湖上市企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吴平先生,196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等公司从事设备、工艺质量、技术及项目建设等工作;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陶俊兵先生,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2月至2007年7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担任副经理;2007年7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何孝海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从事营销工作;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9年2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担任芜湖市再生资源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阮纪友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2月至1988年10月在浙江省台州市从事有色金属贸易;1988年9月投资创办台州市路桥银都物资经营部(1999年更名为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

有色金属贸易,历任该公司监事、经理;2005年4月与封全虎先生合资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孙之华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9月至2012年6月在芜湖市工业炉设备厂工作,2012年9月至今在芜湖市华焰工业炉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芜湖市华焰工业炉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益民先生、万尚庆先生、张冬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孙益民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退休。2018年至2022年7月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万尚庆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0年3月至今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副所长、监事会主席。2014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

议案十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成强先生、陆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张成强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安徽双源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员;2009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安徽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驻外办事处内勤管理工作;2014年3月至今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外办内勤管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陆丽女士,198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进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营销部统计内勤,2015年3月至今负责市场部统计内勤。现任公司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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