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其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上市公司股票自2023年1月30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2 022年12月22日) | 停牌前1个交易日(20 23年1月20日) | 涨跌幅 |
公司(605389.SH)股票收盘价 | 25.80 | 27.25 | 5.62%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054.43 | 3,264.81 | 6.89% |
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 | 4,873.51 | 5,290.95 | 8.57%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27%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2.95% |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
2-1-7-2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坤杰 马 云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