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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公司拟将部分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进行转让。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予经营管理层、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有关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权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议案》。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予经营管理层、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有关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磋商、谈判,授权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的作价以审计、评估为定价基础,在此基础上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促成交易。

2、在权限范围内与交易对手方确定交易价格、签订交易协议和执行具体交易;

3、在实施股权交易前,全面落实并解决本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若有)、标的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若有)等事项,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按交易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期限分别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交易总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上述授权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不触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目前交易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手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若涉及关

联交易的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手方,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授权并确定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后,公司将以进展公告予以披露。

三、拟转让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

1、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恒星”)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最终确定的股转协议为准)。该事项曾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审议。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后续将另行签署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瑞信新能源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正平镇联合村

法定代表人:陈韶东

注册资本:2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3364184946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生态农业投资建设开发;能源合同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建设及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光伏项目施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信新能源资产总额为236,738,566.02元、负债总额129,772,042.88元、净资产106,966,523.14元,营业收入32,357,296.10元、净利润13,956,654.37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瑞信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83,277,032.89元、负债总额73,109,989.12元、净资产110,167,043.77元,营业收入7,086,829.73元、净利润

3,200,520.6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部分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将以审计、评估情况为作价基础,并在授权范围内就届时确定的具体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手方磋商促成交易。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是公司经营战略安排,目前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手方、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本次事项的授权范围内,以下属公司股权审计、评估情况为作价基础,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下与交易对手方磋商、谈判、确定交易价格、签订交易协议和执行具体交易。若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则按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若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在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内的,则按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具体授权事项详见上述授权内容。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授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安排,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

若实现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对本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由于下属公司为瑞和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股权转让后可能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上述交易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授权的事项,可能由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交易对手方审批程序及资金安排方面的影响,有关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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