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下午14:4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178,326,16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1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51,373,83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126,965,42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10%;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51,360,73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2%。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26,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73,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26,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73,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07,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54,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07,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54,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5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95%;反对1,85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9%;弃权1,911,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7,610,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42%;反对1,85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060%;弃权1,911,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9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6.1选举卢庆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42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4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81%。
6.2选举周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42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4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81%。
6.3选举卢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42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4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8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7.1选举戴小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33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3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
7.2选举厉梁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34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7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3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24%。
7.3选举牛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35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3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9%。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姚启明、龚婷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