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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关于董事、监事换届离任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9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卢庆国、卢颖、周静

独立董事:戴小枫、厉梁秋、牛翃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王少华

职工代表监事:翟艳忠、赵涛

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高伟先生届满离任,截至目前,高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4,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高伟先生离任监事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遵守在任职期间内做出的承诺:“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月斋女士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李月斋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6,053,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其配偶党庆新持有公司股票15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李月斋女士离任后继续遵守在任职时做出的承诺(含配偶):“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6个月后的12个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放生先生、刘张林先生和王淑红女士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放生先生、刘张林先生和王淑红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周放生先生、刘张林先生、王淑红女士和李月斋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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