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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9,2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3,20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和转增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3,2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2023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1*****612段正刚
203*****259王新林
308*****561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886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8,000,00075%14,400,00062,400,00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000,00025%4,800,00020,800,00025%
三、总股本84,000,000100%19,200,00083,200,000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83,20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6323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林、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累计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

3.咨询联系人:嵇华风

4.咨询电话:0512-62603393

5.传真电话:0512-62895869

九、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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