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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关于公司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4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存在公司需要承担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具体的担保事项及进展如下:

2020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通过中国邮政EMS送达的函件,函称: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对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提供25亿元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后广州农商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的一审判决认定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通过EMS送达的(2022)粤民终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根据二审判决,判决显示公司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通过EMS送达的(2023)粤01执2856号《执行裁定书》文书,裁定“查封、冻结、扣划、截留、扣押、变卖属于公司价值9.514亿元的财产。”

公司已就广州农商行致公司函件中提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事项向玉环市公安局进行了报案。目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中,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2019年12月20日长期 有效履行中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裁定受理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台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台州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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