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若公司未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