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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董事长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9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任命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6.43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李永安先生因年龄原因,经审慎考虑,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辞职自2023年4月27日生效。李永安先生辞去董事长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长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长任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助于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长任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助于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选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学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补选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四、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选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学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补选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一)《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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