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79证券代码:834549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的修订亦应由董事会批准方可生效。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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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