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东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1.7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65元/股
?“东材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6月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14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1号文同意,公司14.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东材转债”,债券代码“113064”,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11月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75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917,710,61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771,061.2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东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综上,公司本次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东材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调整公式“P
=P
-D”,此次调整前转股价P
为11.75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0元/股,计算出“东材转债”调整后转股价P
为11.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