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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5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6,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项目贷款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沧州银行协商,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授信,期限为3年,仍由公司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此笔贷款授信的抵押担保。
经深圳市佳正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佳正华评报字[2023]第1038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于价值时点2023年4月30日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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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为15,286.89万元人民币。
北京华素与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6,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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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