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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俊强、张婵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俊强、张婵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4)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俊强、张婵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6月14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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