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确定以2023年5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1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敞口授信总量不超过6500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平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以上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