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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7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6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26日09:15至9:25,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573,191,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565,940,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4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7,251,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6人,代表股份12,519,4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9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39,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25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67,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904%;反对2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在关联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3,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1,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223%;反对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0.01 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辉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2 选举孙新虎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孙新虎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3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4 选举周志峰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志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5 选举杜君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杜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6 选举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海芝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1.01 选举何东平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何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董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光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2.01 选举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14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维辉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尹雪利女士为公司第14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72,13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尹雪利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韩骐瞳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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