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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鑫 ————————

李朝阳 ————————

郭 澳 ————————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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