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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120,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85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3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规划,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的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有效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以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20,7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晓辉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增“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和产业优化的场地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与综合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慧为智能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拟在蓬江区棠下镇海信大道与金桐三路(暂命名)交汇处东南侧地段新建综合厂房,建筑总面积约1639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预计本项目(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1.7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550万元,不足部分由慧为江门自筹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全资子公司投资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现有办公面积即将无法满足办公需求,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和邮政编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针对前述变化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119,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六)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229,20099.9837%2000.0163%00%
(九)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229,20099.9837%2000.0163%00%
(十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229,20099.9837%2000.0163%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易晴、韦尤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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