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拟预留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拟预留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4元/份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48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