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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王志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2,888,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6%)的股东王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88,5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6%)。

王志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王志先生所持全部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王志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志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先生持有公司12,888,520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888,5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王志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王志先生承诺:在满足本人/本单位其他承诺的前提下,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王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王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况。

3、王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志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王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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