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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2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就《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次问题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2017年、2018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计资产;2019年、2020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营业收入等。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2017、2018年,广东优世及其子公司因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资产2,512.72万元;2019年、2020年因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营业收入3,818.63万元、虚增存货2,830.67万元。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对广东优世2017年以后的业务进行梳理,对公司2018年收购广东优世以来的差错事项进行整改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以来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

专字(2023)第2020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受更正事项影响的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优世联合董事长整改完成时间:公司将于2023年6月28日前完成受上述更正事项影响的定期报告的更正披露。

二、整改情况总结

通过山东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以及公司的自查复核,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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