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审议的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曾志刚 田 跃 郭文捷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