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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7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海兵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海兵先生、卢耀忠先生、蔡勇先生、刘德先生、王忠来先生、周建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贺颖奇先生、徐建军先生、陈武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贺颖奇先生、陈武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若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6月16日(周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谢海兵,男,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2000年起历任中石油股份财务部信息管理处干部、副处长、处长、财务部副总会计师,期间在清华大学核研院从事核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两年。2009年任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信息总监。2010年任昆仑银行信息总监、副行长。2016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任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总经理。2020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5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2021年9月任昆仑资本董事长。2021年2月25日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19日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任中石油股份监事,2022年7月任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任海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当选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谢海兵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海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谢海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耀忠,男,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13年8月任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7年4月起历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石油股份资本运营部总经

理。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任中石油股份监事。2017年12月任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昆仑资本总经理、党委书记。2022年9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10月13日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2年12月30日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耀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耀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卢耀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 勇,男,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华北石油管理局、外事局、中油国际委内瑞拉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中油国际伊拉克公司、中油国际中东公司、财税价格部、资金部工作。2004年任中油国际委内瑞拉公司委内瑞拉项目部财务部经理;2008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会计管理中心主任;2010年起历任中油国际伊拉克公司哈法亚项目部财务会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2013年任中油国际伊拉克公司总会计师兼哈法亚项目部、鲁迈拉项目部总会计师;2016年任中油国际中东公司总会计师兼哈法亚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税价格部总经理;2018年10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6月18日任公司董事,2022年6月任中石油股份监事。

截至目前,蔡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蔡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 德,男,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企业管理专业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正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起历任长庆石油勘探局财务处成本组会计、基建科副科长、会计核算科科长;1997年4月起历任长庆石油勘探局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1999年10月起历任长庆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财务资产处处长、关联交易处处长;2007年4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7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副总经理;2018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总经理。2018年10月任中油财务党委书记、董事长、工会主席。2020年6月18日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忠来,男,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杭州金融干部管理学院软件计算机专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和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从事银行工作40余年。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会计结算处副处长、电子银行处处长、资金营运处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兼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28年。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在昆仑银行先后任副行长、董事、行长、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10月任昆仑银行党委书记,中油资本党委副书记。2021年7月任昆仑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油资本党委副书记。2023年1月16日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忠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忠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王忠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明,男,5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1997年至2017年主要在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及中油国际(尼罗)公司等海外项目任职。2017年5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石油股份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石油股份财务部副总经理。2023年1月16日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建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建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建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贺颖奇,男,6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取得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会计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进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之后在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任教。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学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分会理事,并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20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贺颖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颖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贺颖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军,男,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任管理合伙人、副主任,并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建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徐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武朝,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博士,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至今任教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武朝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武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陈武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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