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冠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明冠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冠新材”)于2022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214,182股,并于202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7,214,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7,214,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9%。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 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1刁春兰1,110,6170.55%1,110,6170
2黄志强1,121,7230.56%1,121,723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43,4021.16%2,343,4020
4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10,6170.55%1,110,6170
5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6,9880.88%1,776,9880
6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1,110,6170.55%1,110,6170
7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09,9061.35%2,709,9060
8UBSAG1,243,8910.62%1,243,8910
9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0,6170.55%1,110,6170
10魏巍5,553,0872.76%5,553,0870
1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77,2540.58%1,177,2540
1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87,9350.64%1,287,9350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10,6612.99%6,010,6610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37,8492.40%4,837,8490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87,7831.24%2,487,7830
16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1,2351.10%2,221,2350
序号股东 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合计37,214,18218.49%37,214,182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37,214,1826
合计37,214,182-

五、保荐机构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 楠 陈 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