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 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9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倪志 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倪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 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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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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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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