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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一、原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贲亮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贲亮亮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贲亮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贲亮亮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贲亮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100股,其中包含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8,000股,公司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予以回购注销。贲亮亮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贲亮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贲亮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林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简 历方林擎先生: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建华建材(蚌埠)有限公司、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建华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汤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方林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方林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林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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