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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郝国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2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7%,由于郝国梅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本公告发出之后,若其继续减持,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股东郝国梅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股东郝国梅女士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240,91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郝国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2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524,000股的

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郝国梅

郝国梅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09日25.661,034,8001.00

股东郝国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09日20.00400,0000.39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2023年01月03日18.58221,2000.21

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24日19.87584,9100.43

合计

合计2,240,9102.04

注: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03,480,000股,故上表中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1月03日减持期间对应的总股本为103,480,000股。2023年3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524,000股,公司股价相应进行了除权除息,故上表中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24日减持期间对应的总股本为134,524,000股。

3、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郝国梅

郝国梅合计持有股份7,280,0007.046,726,29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80,0007.046,726,290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减持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03,48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34,524,000股。

(3)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郝国梅女士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股东郝国梅女士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目前,郝国梅女士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郝国梅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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