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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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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7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Times New Roman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 楷体、加粗 |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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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56
其它问题 ......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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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013.84万元、-60,459.67万元和4,255.24万元,存在波动;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42%、17.43%和17.37%,2021年大幅下降;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50.03%、48.86%和54.24%,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大。2022年,公司远期结汇投资收益为-12,604.63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3,374.53万元、425,521.97万元和356,340.27万元,以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主,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公司以寄售仓(VMI)模式向下游客户销售的规模有所增长。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同比出现下降,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起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梦启半导体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纳芯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智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芯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波动,量化分析说明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结合公司各产品下游市场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转嫁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2)结合报告期内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率变动、汇兑损益金额等,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匹配性;(3)结合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情况,量化说明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4)结合公司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产品结构、库龄情况、期后销售、公司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5)2022年在营业收入增长的背景下,发行人费用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6)报告期内至今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7)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8)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已建、在建或拟建集成电路制造项目,如有,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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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4)(5)(7)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所实施的具体核查/审计程序及结果;请发行人律师核查(6)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波动,量化分析说明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结合公司各产品下游市场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转嫁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一)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波动,量化分析说明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
1、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2020年和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1,104,651.50 | 979,791.14 |
营业成本 | 912,107.61 | 701,358.81 |
毛利额 | 192,543.88 | 278,432.34 |
综合毛利率 | 17.43% | 28.42% |
2020年和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42%和17.43%,2021年较2020年下降10.99%,主要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和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产品结构
2020年和2021年,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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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 | 476,948.56 | 43.18% | 13.56% | 431,648.47 | 44.06% | 22.76% |
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 | 442,385.76 | 40.05% | 22.02% | 398,621.76 | 40.68% | 34.35% |
消费电子主要产品小计 | 919,334.32 | 83.22% | 17.63% | 830,270.23 | 84.74% | 28.33% |
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 | 112,931.17 | 10.22% | 19.47% | 50,281.37 | 5.13% | 27.04% |
机器人及工业互联网 | 11,083.82 | 1.00% | 5.08% | 24,307.38 | 2.48% | 27.55% |
其他 | 61,302.19 | 5.55% | 12.89% | 74,932.16 | 7.65% | 30.64% |
其他产品小计 | 185,317.18 | 16.78% | 16.43% | 149,520.91 | 15.26% | 28.93% |
合计 | 1,104,651.50 | 100.00% | 17.43% | 979,791.14 | 100.00% | 28.42% |
由上表可见,2020年至2021年,公司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消费电子相关产品为主,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80%。2021年,公司一方面巩固在智能手机精密零组件上的竞争地位,另一方面实施开发和拓展高端消费电子的产品路线,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非手机类消费电子产品精密零组件方面持续发力,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完善,营业收入较前一年有所增加。但因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消费电子下游竞争加剧等因素,使得公司面临旧产品降价及新产品利润空间压缩的压力,以及部分重点项目量产前期生产效率低于预期,消费电子相关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0.70%。
此外,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并在多地新设厂区。2021年动力及储能电池结构件项目产能开始释放,且高压电连接领域亦有新项目进入量产,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波动、新建产能投产初期生产效率较低等影响,2021年公司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57%。
(2)定价模式
产品定价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用行业内通用的成本加成法,即在综合考虑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产品工艺制程损耗、制造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因素形成预测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加工工艺难度、订货数量、客户商务谈判能力、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等因素加成一定的利润率作为产品的销售报价,并参考市场价格与客户进行协商确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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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售价。公司已与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的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智能制造、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对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从长期来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公司成本具有一定匹配关系;但短期内,若在公司与客户确定售价后原材料价格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利润空间将会随之受到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类、铜类等大宗商品,2020年和2021年公司对该等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采购单价变动率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
铝类 | 92,771.35 | 2.69 | 15.81% | 51,848.26 | 2.32 |
铜类 | 52,537.44 | 6.64 | 23.85% | 25,129.08 | 5.36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受大宗商品交易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铝类上涨15.81%、铜类上涨23.85%,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导致2021年度整体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铜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可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一、”之“(二)”之“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转嫁能力”。
假设采购量不变,公司铝类、铜类采购单价的波动对公司2021年采购金额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采购量 (吨) | 2021年采购金额 (万元) | 以2020年单价计算采购金额(万元) | 价格波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万元) |
铝类 | 34,455.81 | 92,771.35 | 80,104.39 | 12,666.96 |
铜类 | 7,918.03 | 52,537.44 | 42,421.11 | 10,116.33 |
合计 | 42,373.84 | 145,308.79 | 120,843.08 | 24,465.71 |
由上表可见,铝类、铜类采购单价的波动使得公司2021年采购金额增加24,465.71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912,107.61万元的比例为2.68%,是造成公司2021年成本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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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进而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4)人工成本增加
人工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2020年和2021年,公司人工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成本-直接人工(万元) | 223,321.66 | 157,651.25 |
生产人员数量(人) | 15,884 | 13,714 |
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 | 14.06 | 11.50 |
注:当年生产人员数量=(年初生产人员数量+年末生产人员数量)/2
2021年,受宏观外部环境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用工需求和薪酬福利调整等内部因素影响,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长至14.06万元,同比增长22.30%,使得公司2021年度生产成本有所上升。
假设2021年生产人员数量不变,公司人均薪酬提升导致人工成本的增加对2021年营业成本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2021年生产人员数量(人,A) | 15,884 |
2020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B) | 11.50 |
调整后2021年营业成本-直接人工(万元,C=A*B) | 182,596.80 |
2021年营业成本-直接人工(万元,D) | 223,321.66 |
2021年人工成本增加对营业成本影响金额(万元,E=D-C) | 40,724.86 |
2021年营业成本(万元,F) | 912,107.61 |
影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G=E/F) | 4.46% |
由上表可见,人工成本增加使得公司2021年营业成本增加40,724.86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4.46%,是造成公司2021年成本端承压进而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5)汇率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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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等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弱,公司存在较多以美元结算的境外销售收入,美元贬值对公司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量化分析请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三、”之“(二)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量化分析”。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采购总额因汇率波动的影响额分别为-38,998.54万元、-2,344.31万元,假设当年外币采购的原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并结转成本,由此测算公司毛利额因汇率波动而减少36,654.23万元,占公司2021年毛利额的比例为19.04%。因此,汇率波动也是造成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2021年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公司2021年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较多;而受宏观外部环境和公司用工需求、薪酬福利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用工成本有所上升,使得公司成本端整体承压,加之汇率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造成公司2021年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
2、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
2021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1,104,651.50 | 979,791.14 | 124,860.36 | 12.74% |
毛利额 | 192,543.89 | 278,432.33 | -85,888.44 | -30.85% |
毛利率 | 17.43% | 28.42% | / | -10.99% |
期间费用 | 237,266.70 | 200,187.97 | 37,078.73 | 18.52% |
资产减值损失 | 41,759.14 | 11,644.29 | 30,114.85 | 258.62% |
利润总额 | -72,193.92 | 67,458.06 | -139,651.98 | -207.02% |
净利润 | -66,533.92 | 60,335.39 | -126,869.31 | -210.27%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前一年下降12.69亿元,形成较大亏损,主要为毛利率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以及期间费用增长所致,具体如下:
(1)公司2021年毛利率较前一年下降10.99%,在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毛利额仍下降8.59亿元,有关毛利率下降的分析可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一、”之“(一)”之“1、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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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重要项目投产前期毛利率较低等因素影响,2021年末公司较多存货出现减值,资产减值损失较2020年增加3.01亿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加2.81亿元,有关存货跌价损失的分析可见本回复“问题一”之“四、”之“(二)结合存货产品结构、库龄情况、期后销售、公司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3)公司期间费用规模有所增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1,104,651.50 | 979,791.14 | 124,860.36 | 12.74% |
销售费用 | 18,840.46 | 16,773.70 | 2,066.76 | 12.32% |
管理费用 | 82,236.35 | 68,357.00 | 13,879.35 | 20.30% |
研发费用 | 107,871.13 | 88,210.88 | 19,660.25 | 22.29% |
财务费用 | 28,318.76 | 26,846.39 | 1,472.37 | 5.48% |
期间费用合计 | 237,266.70 | 200,187.97 | 37,078.73 | 18.52%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期间费用规模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在2021年加快对新能源产业布局并扩张消费电子产能,在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等方面投入较大,管理费用增加较多;②公司为配合下游客户新品项目的推出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较多。
(二)结合公司各产品下游市场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转嫁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1、公司各产品下游市场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销售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机器人及工业互联网等,下游市场主要包括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市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储能电池市场、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具体如下:
(1)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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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智能手机
最近十年,智能手机由于具备独立的操作系统、运行空间、大屏幕控制、影音系统及丰富的第三方软件等个性化需求而快速崛起,成为消费者最喜欢的智能终端产品。2016年以来受渗透率提升、全球通货膨胀、居民消费情绪降低等因素的影响,智能手机市场进入调整期,整体出货量呈现一定波动,根据IDC数据,2022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同比下降11.35%,且2023年一季度出货量环比进一步降低。
近年来5G商用以及折叠屏变革给智能手机行业注入新活力。根据IDC数据,2022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1,420万部,同比增长74.14%。根据DSCC预测,到2025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超过4,400万部,对应销售额约1,053亿美元。折叠屏手机作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集合体,将进一步拓展APP大屏显示的使用场景,刺激用户换机需求。
另一方面,新兴市场智能手机渗透率仍较低,智能手机替代功能机空间较大。根据IDC数据,2022年第四季度印度、亚太(不含中国、印度)、非洲智能手机渗透率分别为70.2%、87.8%、43.7%,与中国、美国、欧洲等成熟市场90%以上的智能手机渗透率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②笔记本电脑
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与个人消费、娱乐、生活等越来越密切的情况下,笔记本电脑作为一种生产力工具,仍处于无可替代的地位。由于前期笔记本电脑对传统PC的替换效应,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于2011年达到高峰2.09亿台,然后处于小幅下滑的趋势,至2016年止跌并开始小幅缓慢增长,2021年达到历史高峰
2.68亿台,2022年因消费需求疲软出货量下降至2.08亿台。随着笔记本电脑开始出现游戏本、轻薄本、设计本等定制化、专门化的细分领域,预计将在消费复苏后促进笔记本电脑的需求。
③虚拟现实(XR,包括VR/AR/MR)
关于虚拟现实市场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回复“问题二”之“四、”之“(一)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④智能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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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analys数据,2015年伴随Apple Watch开售,智能穿戴市场热度提升,出货量增长数倍,之后每年保持百分之几十的高增长。近年来,消费者更加关心个人健康和免疫力问题,老龄化、亚健康等问题使日常健康检测需求增多,且伴随5G+AIoT周期,健康智能穿戴产品(尤其是如智能手表等具备心率、血氧等健康监测功能的产品)成为新的增长点。根据IDC数据,2022年全球智能手表出货量1.49亿部,同比增长
9.4%,预计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新能源汽车及动力储能电池市场
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储能电池市场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回复“问题二”之“四、”之“(一)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3)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
智能制造是全球发展先进制造业所关注的热点,而工业自动化技术及产品是智能制造的基石,是现代化工厂实现规模、高效、精准、智能、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大数据、人工智能、5G、视觉识别等技术的引入融合将深刻改变自动化行业及其服务的企业,成为新增长引擎。Frost&Sullivan数据显示,未来随着全球工业4.0时代的持续推进,各应用领域对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预计到2025年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将达到5,436.6亿美元。根据工控网统计,2021年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达2,530亿元,2015-2021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0.30%。
此外,外资著名品牌如德国西门子、日本松下电器、日本三菱电机、日本安川电机等,长期以来凭借其产品先进的技术、稳定的质量、齐全的功能以及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国内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掌握了国内大部分PLC、伺服系统等产品的市场份额。随着国内工业自动化技术的积累和创新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国产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在产品适应性、技术服务、性价比等方面逐步显现出优势,国产化需求与日俱增,未来“进口替代”空间广阔。
2、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精密电子零组件是下游智能终端、汽车电子部件必备的重要构成部件,是保证电子部件在适宜工作环境中正常运作的基础,其质量和品质直接决定了下游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寿命及可靠性。从工艺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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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面看,精密电子零组件属于金属精密加工和智能终端、汽车电子部件制造的交叉产品,通过各种金属精密加工技术实现生产制造,最终应用于各类智能终端、汽车的不同模块和系统,具有实现功能多、型号分类多、应用范围广、对技术综合性要求高、与终端定制化产品具有稳定配套关系等特点。精密电子零组件产品制造对生产的精密度、一致性、高效性、灵活性等要求较高,且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相关规模化、批量化的经验,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和认证精密电子零组件供应商时较为谨慎,特别是精密电子零组件在汽车电子、动力电池等汽车领域的应用,提高了技术标准和质量品质,产品更加高端化。目前,电子产业、通信产业和汽车产业均为全球化的产业链,市场份额集中在少数几家寡头垄断的大品牌或大集团,产品呈现大批量、周期短、转换快等特点,要求精密电子零组件厂商能够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生产保障,并且具备国际化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就国内情况而言,国内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在最近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在学习国际品牌、中国台湾企业的基础上,伴随着与3C消费电子、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的融合,已经形成了一批基础精密加工能力强、研发周期短、具有提供全球化供货服务能力的优秀企业。国内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的龙头企业基本有其固定合作的下游品牌客户。通过与下游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紧密合作,可以获得稳定增长的订单需求、分享下游行业的增长、并维持较为稳定的利润空间,因此大客户策略成为国内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企业普遍选择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为了节约前期认证成本和研发费用,提高产业链的整体利润空间和供应商的配合度,下游客户一般就某一型号精密电子零组件仅选择单一或少数几家认证供应商,加剧了行业的集中度。
从市场集中度看,国内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的集中度逐渐提高,市场份额向技术水平高、装备能力强、产品品质好的厂商集中。随着精密电子零组件下游应用行业电子产业、通信产业和汽车产业逐渐成为成熟市场,下游品牌厂商逐渐集中到少数几家巨头,将带动形成一批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巨头。
从竞争品牌看,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呈现国外品牌和国内品牌并存、国内品牌在持续追赶的竞争局面。国际品牌和中国台湾企业由于从业时间较长,一般为综合性、跨领域的大集团,例如安费诺、泰科、鸿海精密等,具有技术水平高、产品线丰富、品牌信任度好、应用领域广泛等特点,特别是在高端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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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优势明显,产品利润水平较高。国内品牌随着国内电子制造业的发展而相应快速发展,但大部分专注于某一个或几个相关的特定应用领域。近年来在国际品牌和中国台湾企业在中国大陆设厂扩产的大背景下,国内品牌迅速积累了技术和行业经验,处于积极地向高端、新兴应用领域扩张的阶段。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精密电子零组件的领先企业,曾荣获2022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第33位、2022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第49位、2022广东企业500强第192位、2021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第12位等荣誉。特别是在智能终端、新能源领域,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先发优势,核心客户包括智能终端领域全球知名品牌以及新能源领域的全球知名动力电池及整车厂品牌,并连续多年获得客户颁发的最佳交付奖、优秀协同供应商、最佳创新奖、供应保障奖、潜力供应商等荣誉。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转嫁能力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铜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由上图可见,最近三年一期,铝、铜市场价格呈现一定波动,具体而言:2020年至2021年,铝、铜市场价格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并在2021年出现快速上扬,且在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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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仍保持高位,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有所回落并持续震荡。公司所采购的铝类、铜类材料主要为经过一定加工的型材,采购价格主要按照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加成一定加工费确定,因此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相匹配,铝、铜等市场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具有种类多、定制化等特点,企业自身的利润水平受到产品的结构、下游客户需求、工艺制造水平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技术水平较低、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竞争较为激烈,相对于上下游而言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当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提价后,该等企业一般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原材料涨价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而具有工艺优势与生产规模优势的企业,转嫁成本能力较强,利润率能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要产品在相应的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公司与不同客户的调价机制存在差异,部分客户存在按季度等周期进行价格调整,部分客户无明确约定的调价机制,价格调整通常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整体来看,产品售价调整较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且售价调整幅度不完全同步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因此,当原材料价格出现预期外的快速上涨时,若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开发工艺难度大、附加值高的产品,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和市场创造价值,并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
4、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以及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产能利用率、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的多重影响,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毛利率以及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但公司各产品下游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所处行业中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且公司具备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转嫁能力。
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和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双支柱战略格局,通过不断拓展产品细分品种和业务领域分散风险,并建立了智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壁垒。未来,公司将依据所处行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结合公司自身情况,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依靠持续创新实现快速发展。一方面,公司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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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点领域的产品发展规划,积极研发新产品,持续推进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综合提升生产过程自动化率、良率和效率,提高产品整体品质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工艺创新、精益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生产基地、把握大宗商品波动时机、生产自动化等方式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行业竞争力。通过上述举措,公司将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基础,增强抵御各种因素所致的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之“(四)业绩波动的风险”和“(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披露了业绩下滑和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之“(六)业绩波动的风险”对业绩下滑的风险进行提示。
二、结合报告期内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率变动、汇兑损益金额等,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匹配性;
(一)跨境运费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分析
公司与境外客户约定的运费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客户自提、送货到国内港口、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等,送货到客户境外指定地点会导致公司发生跨境运费。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境外销售运输费与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境外销售收入 | 145,494.00 | 824,666.10 | 539,706.68 | 490,210.51 |
其中:无需承担运输费和仅承担境内段运输费的境外销售收入 | 131,905.15 | 731,892.04 | 462,887.40 | 394,640.99 |
需承担跨境运费的境外销售收入 | 13,588.85 | 92,774.06 | 76,819.28 | 95,569.51 |
跨境运费 | 209.74 | 2,226.55 | 1,723.69 | 3,142.81 |
跨境运费/需承担跨境运费的境外销售收入 | 1.54% | 2.40% | 2.24% | 3.29% |
注: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跨境运费与当期需承担跨境运费的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2.24%、2.40%和1.54%。2020年跨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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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与相关境外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开展口罩销售业务,向美国等地运送口罩跨境运费较高;2021年和2022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港口作业能力不足,国际航线运力紧张,跨境运费价格整体处于高位,公司跨境运费与相关境外收入比例较高;2023年1-3月,随着国际运力有所恢复,跨境运费价格较前两年有所回落,公司跨境运费与相关境外收入比例有所下降。整体而言,公司跨境运费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
(二)出口退税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要出口主体为长盈精密,长盈精密的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退税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出口销售收入合计(A) | 91,385.08 | 687,804.30 | 510,487.03 | 411,240.95 |
申报免抵税额(B) | 3,025.91 | 32,829.41 | 4,888.40 | 12,852.32 |
申报退税额(C) | 8,803.61 | 53,718.28 | 60,217.66 | 40,571.38 |
出口免抵退税额合计(D=B+C) | 11,829.52 | 86,547.68 | 65,106.06 | 53,423.70 |
出口免抵退税额占出口销售收入比例(E=D/A) | 12.94% | 12.58% | 12.75% | 12.99% |
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当期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销售额(F) | 90,996.31 | 682,604.31 | 501,852.80 | 410,902.00 |
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额占出口销售收入的比例(G=F/A) | 99.57% | 99.24% | 98.31% | 99.92% |
注:长盈精密的出口销售收入与公司合并报表境外销售收入之间的差异主要为公司其他境内子公司的出口销售以及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境外销售。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长盈精密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额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2%、98.31%、99.24%和99.57%,存在差异主要为出口收入确认和申报出口退税存在时间差。整体而言,公司出口退税与境外销售收入基本匹配。
(三)汇率变动及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外币资产负债项目也主要以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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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2020年至2023年3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化趋势图如下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由上图可见,最近三年一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存在一定波动:2020年上半年美元汇率处于相对高位,2020年下半年开始美元汇率有所回落,并在2021年整体处于较低水平;2022年以来,随着美元进入加息周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保持上升趋势,在2022年11月小幅回落并保持一定震荡。公司向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以美元定价,美元升值会对公司带来一定正向影响,反之则会对公司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受公司与国际大客户合作逐步加深,重要项目进入量产所拉动,受汇率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收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列示) | -4,763.51 | 29,352.51 | -4,952.13 | -12,369.79 |
境外销售收入 | 145,494.00 | 824,666.10 | 539,706.68 | 490,210.51 |
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 -3.27% | 3.56% | -0.92% | -2.52% |
美元兑人民币期初汇率注 | 6.9475 | 6.3794 | 6.5408 | 6.9614 |
美元兑人民币期末汇率注 | 6.8717 | 6.9646 | 6.3757 | 6.5249 |
5.8
6.0
6.2
6.4
6.6
6.8
7.0
7.2
7.4
2020年-2022年3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化趋势图
USD/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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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汇率波动率(期末汇率/期初汇率-1) | -1.09% | 9.17% | -2.52% | -6.27% |
注:美元兑人民币期初汇率和期末汇率采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年/当期首个和最后一个交易日汇率。
2020年度和2021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所下降,公司形成一定的汇兑损失;2022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所上涨,同时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显著提升,导致2022年公司形成一定汇兑收益,且绝对金额较以前年度更高;2023年1-3月,虽然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保持高位,但较2022年末出现下降,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失。公司境外销售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具体金额受到境外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外币款项收回后的结汇规模及结汇时点、不同时间段汇率变动幅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与汇率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率变动和汇兑损益与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具有匹配性,境外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
三、结合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情况,量化说明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一)人民币汇率情况
2020年至2023年3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及分析,请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二、”之“(三)汇率变动及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分析”。
(二)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量化分析
1、汇率波动对公司收入的影响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490,210.51万元、539,706.68万元、824,666.10万元和145,494.00万元,主要以美元结算。最近三年一期,假设按照上一期的月度加权平均汇率测算,汇率变动对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外币收入(万元,A) | 145,494.00 | 824,666.10 | 539,706.68 | 490,210.51 |
当期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B)注 | 6.8789 | 6.6972 | 6.4615 | 6.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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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上一期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C)注 | 6.6972 | 6.4615 | 6.9284 | 6.8826 |
按照上一期汇率调整后的外币收入(万元,D=A*C/B) | 141,650.91 | 795,642.96 | 578,705.22 | 486,971.76 |
汇率调整收入变动(万元,E=A-D) | 3,843.09 | 29,023.14 | -38,998.54 | 3,238.75 |
营业收入(万元,F) | 300,882.51 | 1,520,293.55 | 1,104,651.50 | 979,791.14 |
汇率调整收入变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G=E/F) | 1.28% | 1.91% | -3.53% | 0.33% |
注: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采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年每月月初汇率平均值计算。
由上表可见,假设按照上一期月度加权平均汇率测算,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因汇率变化而调整的收入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3%、-3.56%、1.91%和
1.28%,汇率波动越大,对营业收入的影响越大。
2、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的影响
除以外币结算的境外收入外,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采购及支付运费时亦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采购情况,以及假设当期采购全部用于生产并结转成本,按照上一期的月度加权平均汇率测算,汇率变动对于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外币采购金额(万元,A) | 8,950.08 | 32,492.74 | 32,443.29 | 25,770.19 |
外币采购占采购总额比例 | 4.50% | 3.05% | 3.20% | 3.86% |
当期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B)注 | 6.8789 | 6.6972 | 6.4615 | 6.9284 |
上一期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C)注 | 6.6972 | 6.4615 | 6.9284 | 6.8826 |
按照上一期汇率调整后的外币采购金额(万元,D=A*C/B) | 8,713.67 | 31,349.20 | 34,787.60 | 25,599.93 |
汇率调整采购金额变动(万元,E=A-D) | 236.41 | 1,143.54 | -2,344.31 | 170.26 |
营业成本(万元,F) | 246,037.20 | 1,256,218.46 | 912,107.61 | 701,358.81 |
汇率调整采购金额变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G=E/F) | 0.10% | 0.09% | -0.26% | 0.02% |
注:美元月度加权平均汇率采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年每月月初汇率平均值计算。
由上表可见,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外币采购占采购总额比例整体较低且较为稳定。
1-21
假设按照上一期月度加权平均汇率测算,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因汇率变化而调整的采购金额变动占公司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2%、-0.26%、0.09%和0.10%,影响相对较小。与境外收入相反,公司通过外币结算采购及费用,当外币升值时公司会形成汇兑损失,外币贬值时公司形成汇兑收益。汇率变动所导致的收入及成本端影响叠加抵消后会减小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3、汇率波动对公司汇兑损益的影响
以2022年的财务数据为例,假定除外币资产和负债外,收入、成本等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汇率波动对公司汇兑损益的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币汇率变动比例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
+1.00% | +0.50% | +0.10% | -0.10% | -0.50% | -1.00% | -1.05%(盈亏平衡点) | |
外币资产影响额① | 2,137.91 | 1,068.95 | 213.79 | -213.79 | -1,068.95 | -2,137.91 | -2,234.83 |
外币负债影响额② | 296.85 | 148.42 | 29.68 | -29.68 | -148.42 | -296.85 | -310.31 |
汇兑损益变动①-② | 1,841.06 | 920.53 | 184.11 | -184.11 | -920.53 | -1,841.06 | -1,924.52 |
利润总额变动 | 1,841.06 | 920.53 | 184.11 | -184.11 | -920.53 | -1,841.06 | -1,924.52 |
当期利润总额 | 1,924.52 | 1,924.52 | 1,924.52 | 1,924.52 | 1,924.52 | 1,924.52 | 1,924.52 |
利润总额变动占比 | 95.66% | 47.83% | 9.57% | -9.57% | -47.83% | -95.66% | -100.00% |
注:“+1.00%”表示2022年12月31日时点外币升值1.00%、人民币贬值1.00%,反之亦然。
由上表可见,因2022年利润总额绝对金额较小,汇率波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当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升值1.00%时,公司因汇兑损益变动导致的2022年利润总额增加1,841.06万元,占2022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95.66%。当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贬值1.05%时,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为零,达到盈亏平衡点。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若未来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导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对汇率波动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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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汇率风险,公司制定的应对措施如下: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各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稳定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汇、人民币期权、利率掉期等单项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根据汇率走势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年度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2020年度 | - | 13,300.00 | - | 13,300.00 |
2021年度 | 13,300.00 | 34,200.00 | 41,000.00 | 6,500.00 |
2022年度 | 6,500.00 | 59,850.00 | 65,850.00 | 500.00 |
2023年1-3月 | 500.00 | 12,900.00 | 10,500.00 | 2,900.00 |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因远期结售汇交割获得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0.00万元、3,764.46万元、-12,604.63万元和-458.30万元,与汇兑损益起到对冲作用,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通过银行出口保理缩短回款周期
公司与部分银行签订了出口保理相关协议,公司给予客户的回款期限可以通过向签署银行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缩短,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公司给予客户的款期一般为30-90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银行出口保理回款,实际回款时间在30天左右,缩短了回款周期,降低了汇率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通过银行出口保理取得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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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银行出口保理回款金额 | 11,096.50 | 46,709.79 | 15,845.31 | 19,487.20 |
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5,515.79 | 1,469,964.86 | 972,792.29 | 921,013.43 |
银行出口保理占当期销售回款比例 | 2.96% | 3.18% | 1.63% | 2.12% |
由上表可见,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通过银行出口保理取得回款占当期销售回款金额的比例较为稳定,银行出口保理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有效措施之一。
3、根据预测汇率调整产品报价
公司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竞争力,继而提升销售议价能力的同时,基于对汇率的走势分析形成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汇率预测,并根据汇率预测调整对客户的报价,从而降低产品定价后汇率大幅波动的不利影响。
4、公司财务部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规模
公司财务部门实时跟踪外汇波动情况,并适时进行结汇,以最大程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此外,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预测汇率波动趋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并快速制定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例如公司积极利用金融工具锁定汇率,有效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财务部门的汇率跟踪制度较为完善,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效,汇率波动风险可以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银行出口保理缩短回款周期、根据预测汇率调整产品报价及公司财务部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规模等措施,有效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四、结合公司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产品结构、库龄情况、期后销售、公司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一)结合公司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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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和备货政策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的存货管理模式。公司大部分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客户根据自身销售计划提前向公司提供提示性生产计划,公司依据客户现有订单及预测订单组织生产,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根据产品材料定额和生产计划进行物资采购。公司基于ERP管理系统,采用了高效的信息化采购方式,公司所需原材料均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针对外协采购,公司会根据不同工序的类型及预计采购额确定具体的采购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生产周期存在一定差异,但因生产工序相对一致,且公司根据自身产能合理安排生产排期,一般生产周期约为1-4周。公司不同客户订单覆盖周期存在差异,消费电子类客户一般根据4-6周的消耗量下订单,同时提供1-2月左右滚动预测;新能源类客户则根据交货周期滚动下达订单,公司会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或预测订单备货,通过合理的安全库存来保证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对于通用的原材料,公司通常根据市场的供需关系,并结合市场价格的未来走向进行备货,备货周期通常为3-6个月。报告期内公司备货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动。
2、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及存货周转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
营业成本 | 246,037.20 | 1,256,218.46 | 912,107.61 | 701,358.81 |
存货余额 | 334,051.92 | 377,387.68 | 464,034.92 | 319,012.59 |
存货周转率 | 2.77 | 2.99 | 2.33 | 2.47 |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3年1-3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余额和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公司各项存货规模余额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应客户提高交付产品及时性的需求,2021年公司以寄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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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I)模式向下游客户销售的规模有所增长,发出商品规模有所增加。2022年以来,公司内部进一步加强了存货管理,着重强调以销定产,合理制定了生产计划和备货计划,优化库存量管理,存货规模呈现下滑趋势。公司存货周转率2021年有所降低,2022年起有所提升,与存货规模的变动相匹配。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立讯精密 | 5.37 | 6.33 | 7.81 | 7.17 |
领益智造 | 4.77 | 5.01 | 5.16 | 5.25 |
科达利 | 6.03 | 6.43 | 5.82 | 3.73 |
祥鑫科技 | 3.05 | 3.43 | 2.97 | 3.29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81 | 5.30 | 5.44 | 4.86 |
公司 | 2.77 | 2.99 | 2.33 | 2.47 |
注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注2:2023年1-3月存货周转率均年化。由于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3月末的存货余额情况,采用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计算其2023年1-3月存货周转率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结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具体而言,消费电子领域的可比公司立讯精密、领益智造因涉及消费电子智能终端整机组装,整体生产周期和备货周期相对公司更短,存货周转更快;科达利业务聚焦于新能源电芯结构件产品,通过集约化生产存货周转较快;公司存货周转率与祥鑫科技相对接近。此外,公司消费电子领域执行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双调整战略,并打造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和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双支柱战略格局,大力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存货余额整体较多。综上所述,整体而言,公司存货余额和存货周转率情况与公司经营状况和产销模式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存货产品结构、库龄情况、期后销售、公司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1、存货产品结构
1-26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存货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3.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28,816.78 | 8.63% | 32,526.04 | 8.62% | 26,899.09 | 5.80% | 18,225.58 | 5.71% |
在产品 | 79,370.54 | 23.76% | 85,130.64 | 22.56% | 127,288.09 | 27.43% | 91,858.48 | 28.79% |
库存商品 | 92,203.01 | 27.60% | 105,455.60 | 27.94% | 150,121.25 | 32.35% | 133,079.61 | 41.72% |
发出商品 | 117,976.94 | 35.32% | 136,254.11 | 36.10% | 141,953.73 | 30.59% | 59,115.49 | 18.53% |
委托加工物资 | 1,214.68 | 0.36% | 1,190.24 | 0.32% | 1,196.96 | 0.26% | 2,014.16 | 0.63% |
其他周转材料 | 14,469.97 | 4.33% | 16,831.04 | 4.46% | 16,575.80 | 3.57% | 14,719.28 | 4.61% |
合计 | 334,051.92 | 100.00% | 377,387.68 | 100.00% | 464,034.92 | 100.00% | 319,012.59 | 100.00% |
减:跌价准备 | 16,303.52 | 4.88% | 21,047.41 | 5.58% | 38,512.95 | 8.30% | 15,638.06 | 4.90% |
账面价值 | 317,748.40 | 95.12% | 356,340.27 | 94.42% | 425,521.97 | 91.70% | 303,374.53 | 95.10%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3,374.53万元、425,521.97万元、356,340.27万元和317,748.40万元,公司存货构成结构较为稳定,以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材料等,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主要包括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等,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2、库龄情况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各类别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末 | ||||||||
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26,244.33 | 91.07% | 1,653.28 | 5.74% | 919.17 | 3.19% | 28,816.78 | 100.00% |
在产品 | 73,726.18 | 92.89% | 3,701.24 | 4.66% | 1,943.12 | 2.45% | 79,370.54 | 100.00% |
库存商品 | 81,112.22 | 87.97% | 6,646.62 | 7.21% | 4,444.17 | 4.82% | 92,203.01 | 100.00% |
1-27
发出商品 | 117,352.49 | 99.47% | 624.45 | 0.53% | - | - | 117,976.94 | 10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14.68 | 100.00% | - | - | - | - | 1,214.68 | 100.00% | |||
其他周转材料 | 10,958.59 | 75.73% | 1,316.20 | 9.10% | 2,195.18 | 15.17% | 14,469.97 | 100.00% | |||
合计 | 310,608.49 | 92.98% | 13,941.79 | 4.17% | 9,501.64 | 2.84% | 334,051.92 | 100.00% | |||
2022年末 | |||||||||||
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30,241.49 | 92.98% | 1,322.45 | 4.07% | 962.11 | 2.96% | 32,526.04 | 100.00% | |||
在产品 | 80,676.91 | 94.77% | 2,729.92 | 3.21% | 1,723.80 | 2.02% | 85,130.64 | 100.00% | |||
库存商品 | 90,734.29 | 86.04% | 6,223.96 | 5.90% | 8,497.35 | 8.06% | 105,455.60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35,478.30 | 99.43% | 775.81 | 0.57% | - | - | 136,254.11 | 10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90.24 | 100.00% | - | - | - | - | 1,190.24 | 100.00% | |||
其他周转材料 | 13,313.47 | 79.10% | 1,423.18 | 8.46% | 2,094.39 | 12.44% | 16,831.04 | 100.00% | |||
合计 | 351,634.70 | 93.18% | 12,475.32 | 3.31% | 13,277.65 | 3.52% | 377,387.68 | 100.00% | |||
2021年末 | |||||||||||
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24,616.59 | 91.51% | 463.61 | 1.72% | 1,818.89 | 6.76% | 26,899.09 | 100.00% | |||
在产品 | 121,236.47 | 95.25% | 3,513.80 | 2.76% | 2,537.82 | 1.99% | 127,288.09 | 100.00% | |||
库存商品 | 97,420.55 | 64.89% | 36,585.02 | 24.37% | 16,115.68 | 10.74% | 150,121.25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41,953.73 | 100.00% | - | - | - | - | 141,953.73 | 10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96.96 | 100.00% | - | - | - | - | 1,196.96 | 100.00% | |||
其他周转材料 | 11,237.20 | 67.79% | 1,149.72 | 6.94% | 4,188.88 | 25.27% | 16,575.80 | 100.00% | |||
合计 | 397,661.50 | 85.70% | 41,712.15 | 8.99% | 24,661.27 | 5.31% | 464,034.92 | 100.00% | |||
2020年末 | |||||||||||
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13,621.51 | 74.74% | 2,711.89 | 14.88% | 1,892.18 | 10.38% | 18,225.58 | 100.00% | |||
在产品 | 82,613.78 | 89.94% | 2,956.89 | 3.22% | 6,287.81 | 6.85% | 91,858.48 | 100.00% | |||
库存商品 | 106,988.67 | 80.39% | 16,507.89 | 12.40% | 9,583.05 | 7.20% | 133,079.61 | 100.00% | |||
发出商品 | 57,334.65 | 96.99% | 1,714.92 | 2.90% | 65.93 | 0.11% | 59,115.49 | 10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2,014.03 | 99.99% | - | - | 0.13 | 0.01% | 2,014.16 | 100.00% | |||
其他周转材料 | 9,812.45 | 66.66% | 1,044.25 | 7.09% | 3,862.58 | 26.24% | 14,719.28 | 100.00% | |||
合计 | 272,385.09 | 85.38% | 24,935.84 | 7.82% | 21,691.68 | 6.80% | 319,012.59 | 100.00% |
1-28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以一年以内为主,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一年以内存货占比为85.38%、85.70%、93.18%和92.98%。公司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一方面为尚未与客户结算的模具存货以及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而滞销的口罩存货;另一方面,受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变动、交货期限的变动及售后维修期等影响,如客户通常要求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以往年度上市的产品,以满足其终端市场的售后维保需求,公司主要销售的消费电子类产品和新能源类产品亦有一定金额的一年以上库存商品。公司于2022年大力推动与客户的模具结算,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一年以上库存商品已大幅下降。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产销模式,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安排生产等环节实现库存的合理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备货计划,不存在大规模存货积压、过时的情形。
3、期后销售结转情况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产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03.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库存商品余额 | 92,203.01 | 105,455.60 | 150,121.25 | 133,079.61 |
发出商品余额 | 117,976.94 | 136,254.11 | 141,953.73 | 59,115.49 |
合计 | 210,179.95 | 241,709.71 | 292,074.98 | 192,195.10 |
期后销售结转1 | 101,891.36 | 186,171.48 | 281,553.63 | 187,854.93 |
期后销售比例 | 48.48% | 77.02% | 96.40% | 97.74% |
注1:期后销售结转统计截至2023年4月30日。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的存货于期后已基本实现销售结转。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的存货于期后已销售结转77.02%和48.48%,期后销售结转情况良好,公司存货流动性相对较好。
4、公司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主要包括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行业。
1-29
针对消费电子行业,公司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行业厂商,公司产品主要由客户用于生产终端消费电子产品。一般而言,消费电子具有典型的周期性更新换代特征,通常一个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代表产品更新周期约为1-2年,并在2-3年内历经整个项目“研发-量产-衰减-退出”的生命周期。公司消费电子项目周期与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基本匹配,具体而言:公司消费电子类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定制化周期主要包括产品开发期、批量量产期及售后维保期三个部分。一般而言,产品开发期约持续2-10个月,批量量产期约为12-24个月,售后维保期约持续12-36个月,部分国际客户的产品在海外市场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下游客户推出新产品新品类以及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不断深入与客户的合作,已成为一家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终端零组件的规模化制造企业。针对新能源行业,公司主要客户为新能源电池及整车厂商,公司产品包括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结构件、高压电连接器等。一般而言,整车厂商在车型更新换代前,会经历较长周期的可行性分析、研发、测试等流程,并提前通知相关供应商以进行量产准备,且相关项目指定车型后续生命周期内特定的零部件均由提前确定的供应商来提供。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发展新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加之排放标准的更新,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结合汽车制造行业过往产品迭代周期,一般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为3-5年。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充电速度和安全性要求的持续提升,与之配套的新能源电池性能要求也逐步提高,客户对产线更新改造迭代周期一般在5年左右。公司新能源产品一般经过前期客户认证后,配套客户指定型号的终端产品,因此公司产品与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基本匹配。
5、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3.31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28,816.78 | 647.17 | 2.25% | 32,526.04 | 602.71 | 1.85% |
在产品 | 79,370.54 | 4,022.85 | 5.07% | 85,130.64 | 3,772.58 | 4.43% |
库存商品 | 92,203.01 | 7,139.65 | 7.74% | 105,455.60 | 12,129.26 | 11.50% |
1-30
发出商品 | 117,976.94 | 3,611.72 | 3.06% | 136,254.11 | 3,674.67 | 2.70% |
委托加工物资 | 1,214.68 | - | - | 1,190.24 | - | - |
其他周转材料 | 14,469.97 | 882.13 | 6.10% | 16,831.04 | 868.19 | 5.16% |
合计 | 334,051.92 | 16,303.52 | 4.88% | 377,387.68 | 21,047.41 | 5.58%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26,899.09 | 1,338.73 | 4.98% | 18,225.58 | 143.52 | 0.79% |
在产品 | 127,288.09 | 7,935.78 | 6.23% | 91,858.48 | 5,662.91 | 6.16% |
库存商品 | 150,121.25 | 22,422.90 | 14.94% | 133,079.61 | 9,473.84 | 7.12% |
发出商品 | 141,953.73 | 5,917.98 | 4.17% | 59,115.49 | 211.50 | 0.36% |
委托加工物资 | 1,196.96 | - | - | 2,014.16 | - | - |
其他周转材料 | 16,575.80 | 897.58 | 5.41% | 14,719.28 | 146.29 | 0.99% |
合计 | 464,034.92 | 38,512.95 | 8.30% | 319,012.59 | 15,638.06 | 4.90%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90%、8.30%、5.58%和4.88%。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前一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计提增加,主要原因为:(1)受外部环境及市场因素的共同影响,公司2021年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均有所上涨,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相关存货发生跌价;(2)公司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要求公司进一步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部分产品出现亏损,相关存货发生跌价;(3)2021年,公司重点新项目投产初期生产效率较低等导致产品毛利率为负,相关存货发生跌价。
2022年以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
1-31
司2021年计提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大部分于期后转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公司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存货管理,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且随着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于2022年中回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较2021年出现较大回升,以及2021年的重点新项目随着量产的推进毛利率有所回升,公司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减少。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2023年3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002475.SZ | 立讯精密 | 未披露 | 2.00% | 1.67% | 0.97% |
002600.SZ | 领益智造 | 未披露 | 6.86% | 7.42% | 5.33% |
002850.SZ | 科达利 | 未披露 | 6.26% | 9.06% | 16.80% |
002965.SZ | 祥鑫科技 | 未披露 | 0.60% | 0.71% | 0.48% |
可比公司均值 | 不适用 | 3.93% | 4.71% | 5.90% | |
300115.SZ | 长盈精密 | 4.88% | 5.58% | 8.30% | 4.90% |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在可比公司范围内,2021年末和2022年末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产品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公司存货以一年以内为主,公司存货期后销售结转情况良好,公司产品周期与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基本匹配,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五、2022年在营业收入增长的背景下,发行人费用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销售费用 | 14,870.91 | 0.98% | 18,840.46 | 1.71% |
1-32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管理费用 | 80,489.72 | 5.29% | 82,236.35 | 7.44% |
研发费用 | 121,559.03 | 8.00% | 107,871.13 | 9.77% |
财务费用 | 2,426.17 | 0.16% | 28,318.76 | 2.56% |
合计 | 219,345.83 | 14.43% | 237,266.70 | 21.48% |
营业收入 | 1,520,293.55 | / | 1,104,651.50 | / |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0,293.55万元,同比增长37.63%;公司期间费用率为14.43%,较前一年下降7.05%,各项期间费用率均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一)销售费用
2021年和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资及附加 | 6,246.63 | 42.01% | 6,315.58 | 33.52% |
市场开发费 | 3,412.90 | 22.95% | 6,559.36 | 34.82% |
质量保证损失 | 1,722.82 | 11.59% | 942.61 | 5.00% |
仓储费 | 1,083.24 | 7.28% | 1,151.41 | 6.11% |
业务招待费 | 928.57 | 6.24% | 1,284.92 | 6.82% |
样品费 | 433.30 | 2.91% | 613.76 | 3.26% |
其他 | 1,043.44 | 7.02% | 1,972.84 | 10.47% |
合计 | 14,870.91 | 100.00% | 18,840.46 | 100.00% |
销售费用率 | 0.98% | 1.71% |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与公司市场开发活动有关,由于公司主要采取大客户策略,公司销售费用规模相对较为平稳。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前一年度减少3,969.56万元,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前期与重点客户合作推进较为顺利,且公司内部进一步加强了费用管控,公司市场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有所下降,加之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多,公司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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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费用
2021年和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资及附加 | 39,360.95 | 48.90% | 36,379.21 | 44.24% |
排污费 | 7,523.87 | 9.35% | 5,895.31 | 7.17% |
维修费 | 2,035.99 | 2.53% | 10,858.52 | 13.20% |
装修费 | 4,013.12 | 4.99% | 2,463.32 | 3.00% |
办公费 | 7,028.31 | 8.73% | 6,969.20 | 8.47% |
折旧费 | 5,014.02 | 6.23% | 4,002.03 | 4.87% |
汽车费用 | 1,098.23 | 1.36% | 836.37 | 1.02% |
咨询认证费 | 2,720.80 | 3.38% | 2,117.38 | 2.57% |
保安服务费 | 3,793.96 | 4.71% | 3,740.82 | 4.55% |
股份支付 | 1,833.45 | 2.28% | 2,140.49 | 2.60% |
其他 | 6,067.02 | 7.54% | 6,833.68 | 8.31% |
合计 | 80,489.72 | 100.00% | 82,236.35 | 100.00% |
管理费用率 | 5.29% | 7.44% |
2022年度,管理费用规模较前一年减少1,746.63万元,加之公司营业收入较前一年有所增长,使得公司管理费用率较前一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年起,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针对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由此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调整为按照固定资产用途,将日常修理费用分别计入存货/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因此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维修费较前一年下降8,822.53万元。若排除维修费的影响,2021年和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1,377.82万元和78,453.73万元,2022年同比增长9.91%,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速37.63%相比较小,主要为公司在2022年内部进一步强调降费增效,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三)研发费用
2021年和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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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资及附加 | 62,492.80 | 51.41% | 49,500.93 | 45.89% |
能源材料费 | 33,174.09 | 27.29% | 31,827.29 | 29.50% |
模具开发费 | 10,165.04 | 8.36% | 11,392.06 | 10.56% |
仪器设备折旧 | 8,280.74 | 6.81% | 7,704.33 | 7.14% |
房租水电费 | 4,776.16 | 3.93% | 5,480.20 | 5.08% |
其他 | 2,670.20 | 2.20% | 1,966.32 | 1.82% |
合计 | 121,559.03 | 100.00% | 107,871.13 | 100.00% |
研发费用率 | 8.00% | 9.77% |
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121,559.03万元,同比增长12.69%,公司以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竞争力,高度重视研发活动,不断开发、设计高精密、高性能、高附加值新产品,并拓展、完善公司的业务及产品体系,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率较前一年有所下降,主要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影响。
(四)财务费用
2021年和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金融机构利息支出 | 25,979.49 | 19,342.69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4,189.10 | 4,542.57 |
减:利息收入 | 1,754.05 | 2,091.49 |
汇兑损益 | -29,352.51 | 4,952.1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3,364.14 | 1,572.86 |
合计 | 2,426.17 | 28,318.76 |
财务费用率 | 0.16% | 2.56% |
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2,426.17万元,财务费用规模和财务费用率较前一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存在较多以美元结算的境外收入(2022年境外收入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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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4%),且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以美元应收账款为主,2022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所上升,公司实现较多汇兑收益,而前一年为汇兑损失。
综上所述,2022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背景下,期间费用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六、报告期内至今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公司子公司所受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要影响子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过5%)相关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日,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的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文号 |
1 | 科伦特电源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月26日 | 罚款100,000元 | 吴江市监处字[2021]036号 |
2 | 科伦特电源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17日 | 合并罚款45,000元 | 〔苏苏江八〕应急罚〔2021〕547号 |
3 | 广东长盈 |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 2021年11月5日 | 罚款40,000元 | 〔东松〕应急罚〔2021〕8号 |
4 | 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 |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0月17日 | 罚款30,000元 | (东松)应急罚〔2022〕11号 |
5 | 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 |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 2022年10月21日 | 警告 | 2022193301号 |
上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详述如下:
1、科伦特电源之吴江市监处字〔2021〕036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9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伦特电源进行特种设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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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发现一台正在使用的叉车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驾驶人员无叉车作业人员证。2021年1月26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科伦特电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江市监处字〔2021〕036号),认定科伦特电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罚款100,000元。
(2)整改情况
科伦特电源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下述整改工作:①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设备管理员以及叉车操作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认识;②提升内部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并建立问责管理体系与规范;③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规范叉车设备管理,专人专职负责叉车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检测、日常清洁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车辆运行区域内交通安全秩序,对违规驾驶、违规操作及时纠正,确保车辆操作、行驶安全。遵循车辆痕迹管理,健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事故记录及检查、检验记录等。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科伦特电源已经对车辆完成使用登记及上牌,驾驶人员也进行了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证,该项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并通过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查。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伦特电源100,000元的处罚金额属于法定裁量区间的较低幅度,属于从轻行政处罚。科伦特电源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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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已出具说明,证明科伦特电源已缴纳罚款,涉案叉车经检验合格,办理了使用登记证,参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科伦特电源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且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举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2、科伦特电源之(苏苏江八)应急罚〔2021〕547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在对科伦特电源现场检查时,发现科伦特电源存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21年12月17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向科伦特电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苏苏江八〕应急罚〔2021〕547号),认定科伦特电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予以科伦特电源10,000元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及第三十四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科伦特电源35,00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决定合并处罚,最终予以罚款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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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改情况
科伦特电源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已就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张贴危险化学品周知卡,并已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已完成相应整改。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对科伦特电源罚款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的较低区间或中等区间,科伦特电源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该等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3、广东长盈之(东松)应急罚〔2021〕8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1年8月1日,广东长盈发生一起触电事故。经东莞市相关事故调查组现场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东长盈非事故责任单位,但存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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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责任单位深圳美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问题。2021年11月5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向广东长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松〕应急罚〔2021〕8号),认定广东长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
广东长盈已经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下述整改工作:①立即停电停产停工,封锁事故现场喷砂机房;②召开全公司级安全生产专案会议,全面铺开用电安全检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全面整改;③由厂区主管带领电工、安全生产工程师、中基层干部,对各生产单位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用电安全;④油雾收集管道工程防火阀控制柜新增安装6个变压器,确保工作电压处于DC24V的安全水平。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长盈的40,000元处罚金额较小,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东长盈非事故责任单位。2022年5月,广东长盈按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修复要求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根据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0日出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防伪验证码:DGS202303200013ONAG),广东长盈在应急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已得到修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一般失信行为主要是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因此该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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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4、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之(东松)应急罚〔2022〕11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16日,深圳市冠融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融辰公司”)承包的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在建工地二楼生化池区域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经东莞市相关事故调查组现场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存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10月17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向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松〕应急罚〔2022〕11号),认定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罚款30,000元。
(2)整改情况
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已经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以下整改:①对安全意识薄弱、对安全工作监管不力的广东长盈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调整;公司指派安全负责人进驻广东长盈,监督广东长盈的各项安全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②增加20名专业安全巡查员,5名专业安全技术人员;③全面暂停新的第三方项目;紧急的项目经评估后,在安全人员监管下进行,后续工程和服务由公司全面导入安全监督;
④不再规划新的建设项目,控制单一园区的人员规模;⑤扩大产品外协加工量,分流部分员工;⑥对照“五落实五到位”、“不放过”,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⑦全面落实公司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的安全主体责任,谁出事、谁负责、严追究;⑧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查实给予奖励;⑨做好安全技术研究,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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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定期、不定期邀请专业安全部门和执法部门来公司现场指导安全工作和专业安全培训,公司深圳片区、东莞片区工厂实行安全互查,查找安全隐患;?人员较多的基地考虑配置消防车和设立医务站;?设立人员逃亡演练制度,健全逃生设施,严格管理逃生通道;?建立每天一次的安全通报例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检查通报每天的安全问题,发生问题立即整改,不符合安全条件立即停工;?对广东长盈干部坚决实行升职加薪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安全工作不力的干部及时撤换。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处罚金额在法定裁量范围的较低幅度内,处罚金额较小。2023年3月,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按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修复要求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根据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0日出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防伪验证码:DGS202303270001LTMU),广东长盈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在应急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已得到修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一般失信行为主要是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因此该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5、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之2022193301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2年10月21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查明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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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1年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存在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等问题。同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向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93301),认定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决定给予警告。
(2)整改情况
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在公司的主导下,定期、不定期邀请专业安全部门和执法部门到公司现场指导安全工作并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公司深圳片区、东莞片区工厂实行安全互查,查找安全隐患;聘请广东东正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安全专项检查、安全评价、职业病防护设计检查。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对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作出的警告处罚为最低幅度处罚,广东长盈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已积极完成整改。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因此该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日,其他子公司的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文号 |
1 | 氢能动力 |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 2021年2月2日 | 罚款220,000元 | (深宝)应急罚﹝202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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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文号 |
2 | 昆山杰顺通 | 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1月7日 | 罚款2,000元 | 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2号 |
3 | 昆山杰顺通 | 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1月7日 | 罚款10,000元 | 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3号 |
4 | 昆山杰顺通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2月16日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 苏环行罚字〔2022〕83第322号 |
5 | 昆山长盈 | 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 2023年3月9日 | 罚款15,000元 | 苏昆消行罚决字〔2023〕第0175号 |
上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详述如下:
1、氢能动力之(深宝)应急罚﹝2021﹞31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14日,氢能动力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在本起事故中,氢能动力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能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冲床未安装联锁装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21年2月2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向氢能动力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应急罚﹝2021﹞31号),认定氢能动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罚款220,000元。
(2)整改情况
氢能动力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于2021年4月依法注销。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公司对同类工种的其他冲压车间工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公司已完成相应整改,未再发生类似安全生产事故。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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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第2016项“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6人以下或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处2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的内容,本次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等级,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氢能动力罚款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实施标准的最低金额。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解释,氢能动力虽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但自报告期初至注销前,该公司营收占比均小于1%,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2、昆山杰顺通之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2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昆山杰顺通进行检查,发现昆山杰顺通消防控制室仅有1人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2022年1月7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向昆山杰顺通出具《处罚决定书》(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2号),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2010)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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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杰顺通处以罚款2,000元。
(2)整改情况
昆山杰顺通已经按照前述《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的规定,昆山杰顺通已严格按照前述规定安排足额员工值班,且值班员工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昆山杰顺通已完成整改。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2010)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昆山杰顺通罚款2,000元属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中档以下标准,处罚金额较低,且未导致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昆山杰顺通已按要求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未对其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3、昆山杰顺通之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3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昆山杰顺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昆山杰顺通水泵房控制柜备用电源未通电,双电源无法切换,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2022年1月7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向昆山杰顺通出具《处罚决定书》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00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罚款10,000元。
(2)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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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杰顺通已经按照前述《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对该消防设施检查出的问题组织电工、消防维修厂商进行现场检查维修,目前水泵房控制柜备用电源已修复通电。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昆山杰顺通已经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该等处罚属于法定处罚幅度的较低区间,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4、昆山杰顺通之苏环行罚字〔2022〕83第322号行政处罚
(1)处罚具体情况
2022年9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昆山杰顺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昆山杰顺通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中,未在密闭设备或空间中进行,也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2022年12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昆山杰顺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3第322号),认定昆山杰顺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昆山杰顺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昆山杰顺通罚款20,000元。
(2)整改情况
昆山杰顺通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根据昆山杰顺通提交的《关于环保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昆山杰顺通在注塑及转接片车间设置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已完成整改。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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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昆山杰顺通已经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按照《环境整改情况汇总表》在注塑及转接片车间设置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结合整改情况,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昆山杰顺通从轻处罚,罚款金额处于该等行政处罚的最低金额,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亦认定昆山杰顺通该等违法行为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5、昆山长盈之苏昆消行罚决字〔2023〕第0175号行政处罚
(1)处罚的具体情况
2023年2月23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昆山长盈3号厂房一层南侧一处室内消火栓箱内手动启泵按钮无法正常工作。2023年3月9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向昆山长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昆消行罚决字〔2023〕第0175号),认定昆山长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罚款15,000元。
(2)整改情况
昆山长盈已经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更换交流接触器及手动报警按钮,完成整改。
(3)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昆山长盈的15,000元处罚金额较小,为较低幅度处罚。昆山长盈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并积极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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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因此该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七、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即自2022年9月14日至本回复出具日,下同),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及投资,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2、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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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增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 首次持股时间 | 账面价值(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投资目的 |
四川峰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900 | 30.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真空镀膜加工;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光学仪器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拓展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新型真空镀膜应用技术方案,有助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业务的发展 |
上述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协同关系,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加强产业链合作及业务协同为目的开展的产业链相关投资,不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3、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4、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拆借资金。
5、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委托贷款。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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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八、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已建、在建或拟建集成电路制造项目,如有,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已建、在建或拟建的集成电路制造项目。
九、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保荐人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产品定价模式,查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分析发行人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发行人财务报表主要科目情况综合判断发行人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
(2)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的相关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了解发行人下游市场发展前景以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格局情况;查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相关的市场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的匹配关系以及发行人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转嫁能力;综合分析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核查发行人是否已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3)获取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跨境运费、出口退税和汇兑损益明细,并抽查发行人跨境运费相关对账单、发票等资料,查阅发行人及涉及出口的子公司的出口报关资料、免抵退税申报表等资料,分析与境外收入的匹配性;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明细,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执行访谈程序和函证程序并进行销售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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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试,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境外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汇兑损益情况、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流水的核查情况,综合判断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查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等数据,获取发行人境外收入数据,分析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5)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和备货政策,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分析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6)获取发行人存货产品结构明细、库龄明细、期后销售明细,查阅发行人下游行业的相关研究报告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原因;对发行人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并对异地发出商品执行独立函证程序,确认发行人存货真实性;获取发行人存货跌价测试相关底稿,评价跌价测试参数选取的合理性,跌价测试的有效性;综合判断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7)查阅发行人期间费用明细,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2022年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原因,抽查发行人大额期间费用原始凭证,查阅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数据等,综合判断发行人2022年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合理性;
(8)查阅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件,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罚款的凭证;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相关行政处罚出具的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证明资料;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访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网络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9)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查阅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年度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公告,结合财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资料,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相关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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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或说明,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确认其是否从事金融活动或类金融业务;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10)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了解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实地查看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取得发行人关于不存在已建、在建或拟建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的说明。
2、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按产品分类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产品定价模式,查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分析公司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公司财务报表主要科目情况综合判断公司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的原因;
(2)查阅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的相关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了解公司下游市场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情况;查阅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关的市场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的匹配关系以及公司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转嫁能力;综合分析判断公司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或业绩下滑的风险,核查公司是否已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向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
(4)查阅公司主要出口国家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政策,获取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关税税率和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
(5)获取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率变动情况和汇兑损益明细,分析与境外收入的匹配性;
(6)获取最近三年一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数据,分析汇率走势,并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情况,量化分析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7)了解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了解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措施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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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8)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和备货政策,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分析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9)获取公司存货产品结构明细、库龄明细、期后销售明细,查阅公司下游行业的相关研究报告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原因;对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并对异地发出商品实施独立函证程序,确认公司存货真实性;复核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相关底稿,评价跌价测试参数选取的合理性,跌价测试的有效性;综合判断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10)向公司管理层了解2022年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原因,抽查公司大额期间费用原始凭证,查阅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数据等,综合判断公司2022年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合理性;
(1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告,结合财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资料,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或说明,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确认其是否从事金融活动或类金融业务;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12)针对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公司境外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关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③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收入数据,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合作历史等资料,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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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执行销售穿行测试,查阅合同/订单、发票、报关单、提单、运输单据、客户签收/验收资料、回款单据等凭证及公司账务记录,检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内部控制流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收入确认是否与会计政策描述一致;
⑤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针对未回函和回函不符的客户执行替代程序,核实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⑥针对公司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境外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报关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境外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⑦获取公司及涉及出口的子公司的出口报关资料、免抵退税申报表等资料,与公司境外收入进行比较分析;
⑧查阅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相关行业报告及市场动态,并与公司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判断发行人境外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⑨查阅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情况,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汇兑损益情况,判断是否有较大的汇率波动及汇率波动是否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⑩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对境外销售收入的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部分收款银行回单,了解相关交易发生背景,核查公司境外销售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大额退回的情况。
3、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件,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2)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罚款的凭证;
(3)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相关行政处罚出具的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证明资料;
(4)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等进行访谈;
(5)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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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7)网络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针对“问题一”下的全部问题,发行人会计师针对“问题一”下的问题(1)(2)(3)(4)(5)(7),以及发行人律师针对“问题一”下的(6)认为:
1、发行人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2021年净利润大幅为负主要受毛利率下滑、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和期间费用增加等影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针对毛利率下滑风险以及业绩波动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2、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境外销售收入与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率变动、汇兑损益金额等具有匹配性;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
3、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具有一定影响,若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可能导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措施包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银行出口保理缩短回款周期、根据预测汇率调整产品报价,并及时关注汇率波动情况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效,汇率波动风险可以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4、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与发行人存货管理模式、生产周期和备货政策等有关,与发行人经营状况和产销模式相匹配;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大额计提的风险;
5、发行人2022年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市场开发相关支出放缓、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调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高等影响,具有合理性;
6、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前述已披露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前述行政处罚均已整改完毕;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至本回复出具日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7、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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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性投资;
8、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已建、在建或拟建集成电路制造项目。
问题二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和项目二均用于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产品的扩产。项目一总投资118,2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4,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99%。项目二总投资64,5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3,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35%。项目三用于AR/VR零组件产品的扩产,总投资80,53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78%。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以下简称上海新能源项目),公司审议并增加了四川宜宾和常州溧阳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将该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生产产品为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新能源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32,923.81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列表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产品、规划产能、下游市场、所需工艺和技术、产品认证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前募上海新能源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金额相差较大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谨慎的情形;(2)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厂房建设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各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设备投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是否一致,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3)项目一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4)结合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下游客户、同行业公司竞争及扩产情况,分项目说明产能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5)分项目说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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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预测中收入、利润和毛利率等具体计算过程,并对比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或项目情况,说明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6)募投项目产品的认证情况,是否存在客户认证或产品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7)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4)-(7)相关的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2)(5)(7)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表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产品、规划产能、下游市场、所需工艺和技术、产品认证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前募上海新能源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金额相差较大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谨慎的情形
(一)列表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产品、规划产能、下游市场、所需工艺和技术、产品认证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
1、本次募投各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和补充流动资金,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具体产品 | 规划产能(万pcs或万套) | 下游市场 | 所需工艺 | 涉及关键技术 | 产品认证 |
项目一 | 顶盖 | 10,800.00 | 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领域 | 冲压、注塑、焊接、氦检等 | 高速精密零件冲压成型、激光焊接技术、全自动装配技术 | 均需获得下游客户认证,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名录后提供相应产品 |
壳体 | 28,800.00 | 落料、冲压拉伸、清洗、检测等 | 钢/铝壳拉伸技术、视觉外观检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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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名称 | 具体产品 | 规划产能(万pcs或万套) | 下游市场 | 所需工艺 | 涉及关键技术 | 产品认证 |
箱体 | 13.60 | 单件拼装、CMT焊接、CNC加工、自动打磨、FSW焊接/FDS铆接、气密测试、螺栓连接等 | CMT焊接技术、FSW焊接技术、FDS铆接技术、全自动组装技术 | |||
项目二 | 顶盖 | 10,800.00 | 同上 | 同上 | ||
箱体 | 20.40 | 同上 | 同上 | |||
项目三 | AR/VR零组件 | 83.20 | 应用于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产品 | trace物料追踪、锻压、清洗、CNC加工、测量、喷砂、阳极、微弧氧化、喷涂、电泳、镭雕、铆压、点胶、移印、百级无尘组装等 | 五轴CNC加工、自动铆压、磨粒抛光、自动点胶、微弧氧化、阳极氧化、百级无尘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涉及 |
2、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本次募投与前募的联系和区别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以下简称上海新能源项目)和“5G智能终端模组”(以下简称5G项目)。就应用领域而言,本次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与上海新能源项目均应用于新能源领域,项目三与5G项目均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按照应用领域比较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在产品、下游市场、所需工艺和技术、产品认证情况的联系和区别如下:
①项目一和项目二与上海新能源项目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的比较 | |
联系 | 区别 | |
产品 | 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均包含电芯结构件(即顶盖和壳体) | 规划产品种类不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除电芯结构件外还包括Pack箱体结构件,前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除电芯结构件外还包括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和氢燃料电池双极板 |
下游市场 | 均主要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领域 | 不同规划产品的下游应用产品不同。如前次规划的氢燃料电池双极板用于氢燃料电池,本次规划产品无该应用领域 |
所需工艺和技术 | 相同规划产品均系运用相同或类似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 不同规划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应用技术存在差异 |
产品认证 | 均需通过下游客户认证 | 不同产品的目标下游客户存在差异,不同下游客户对于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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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的比较 | |
联系 | 区别 | |
应商认证的要求、流程存在差异 |
②项目三与5G项目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的比较 | |
联系 | 区别 | |
产品 | 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均属于智能终端产品零组件 | 规划产品种类不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聚焦于AR/VR零组件,前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主要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智能终端零组件 |
下游市场 | 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相关产品 | 下游应用产品不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聚焦应用于AR/VR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
所需工艺和技术 | 锻压、清洗、CNC加工等基础工艺及技术要求相同 |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的生产工艺在传统消费电子基础上新增微弧氧化、电泳、百级无尘组织等特有工艺及技术 |
产品认证 | 均需通过下游客户认证 | 本次募投项目目标下游客户为AR/VR品牌商,与前次存在差异,不同下游客户对于供应商认证的要求、流程存在差异 |
(2)本次募投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销售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机器人及工业互联网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中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用于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结构件的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形成规模化生产优势,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用于AR/VR产品零组件的生产,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
就生产产品而言,本次募投项目均系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相应产品的产能;就下游市场而言,本次募投项目均应用于公司现有已开拓的市场领域;就工艺和技术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综合运用现有生产工艺,按照客户的具体项目进行开发,不同客户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就产品认证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均需通过下游客户认证,不同客户的认证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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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既存在联系也存在区别。
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
公司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均编制了单独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列明了其建设内容、投资构成等,并分别进行了备案与环评。本次募投项目的厂房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厂房物理位置上可严格区分,所属不同地块,且分别实施于各自独立的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材料领用、产品产量、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能够按照各自产线车间准确归集、独立核算,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地址情况如下: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前次募投项目 |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 1、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永兴大道5号; 2、宜宾市三江新区产业大道6号 |
5G智能终端模组 | 东莞市松山湖新湖路2号 | |
本次募投项目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下姚南路北侧、子午路东侧1#至6#地块 |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宜宾市三江新区Q-03-02(a)地块 | |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东莞市松山湖新湖路1号 |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不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
(二)前募上海新能源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金额相差较大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谨慎的情形
前募上海新能源项目前期规划时建设期为2年,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对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该项目预计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后续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不存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谨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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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厂房建设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各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设备投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是否一致,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厂房建设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装修、购置设备后生产,不涉及新建厂房的情形。现有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已单独进行备案与环评,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4月30日,项目三已投入资金121.85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暂未投入资金。
(二)各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设备投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是否一致,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1、各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设备投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项目一: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测算依据:参考各设备供应商的报价及公司历史采购单价汇总得出单条生产线的设备投资金额。
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为90,526.00万元,包括30条顶盖生产线、4条箱体生产线、36条壳体生产线,主要满足本项目未来产能建设所需。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顶盖生产线 | ||
1 | 冲压设备 | 6,761 |
2 | 清洗设备 | 240 |
3 | 注塑设备 | 4,680 |
4 | 装配自动线 | 10,500 |
5 | 退火设备 | 30 |
6 | 焊接设备 | 3,120 |
7 | 镭雕设备 | 72 |
8 | 检测设备 |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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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小计 | 26,618 | |
箱体生产线 | ||
1 | PACK箱体生产线 | 8,000 |
2 | CNC设备 | 1,920 |
3 | FDS设备 | 1,280 |
4 | 检测设备 | 1,248 |
5 | 产线辅助工具 | 1,520 |
6 | CMT焊接设备 | 680 |
7 | 产线追溯系统 | 100 |
8 | 底护板安装设备 | 480 |
9 | 压铆机 | 80 |
小计 | 15,308 | |
壳体生产线 | ||
1 | 冲压设备 | 20,160 |
2 | 清洗设备 | 12,960 |
3 | 自动检测线 | 14,400 |
4 | 自动包装线 | 1,080 |
小计 | 48,600 | |
合计 | 90,526 |
(2)项目二: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测算依据:参考各设备供应商的报价及公司历史采购单价汇总得出单条生产线的设备投资金额。
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为49,580.00万元,包括30条顶盖生产线和6条箱体生产线,主要满足本项目未来产能建设所需。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顶盖生产线 | ||
1 | 冲压设备 | 6,761 |
2 | 清洗设备 | 240 |
3 | 注塑设备 | 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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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4 | 装配自动线 | 10,500 |
5 | 退火设备 | 30 |
6 | 焊接设备 | 3,120 |
7 | 镭雕设备 | 72 |
8 | 检测设备 | 1,215 |
小计 | 26,618 | |
箱体生产线 | ||
1 | PACK箱体生产线 | 12,000 |
2 | CNC设备 | 2,880 |
3 | FDS设备 | 1,920 |
4 | 检测设备 | 1,872 |
5 | 产线辅助工具 | 2,280 |
6 | CMT焊接设备 | 1,020 |
7 | 产线追溯系统 | 150 |
8 | 底护板安装设备 | 720 |
9 | 压铆机 | 120 |
小计 | 22,962 | |
合计 | 49,580 |
(3)项目三: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测算依据:参考各设备供应商的报价及公司历史采购单价汇总得出单条生产线的设备投资金额。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为67,114.00万元,包括2条AR/VR零组件生产线,主要满足本项目未来产能建设所需。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锻压设备 | 1,200 |
2 | CNC设备 | 44,497 |
3 | 表面处理设备 | 2,783 |
4 | 组装设备 | 7,039 |
5 | 测量设备 | 8,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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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6 | 信息安全系统 | 731 |
7 | 系统辅助设备 | 1,048 |
8 | 碳纤维产线 | 1,462 |
合计 | 67,114 |
2、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是否一致,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由于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包含多个产品,各个产品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存在差异,故按照产品列示和对比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产品 | 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额(万元/万pcs或万元/万套) | |
本次募投项目 | 现有业务或项目 | ||
1 | 顶盖 | 2.46 | 3.09 |
2 | 箱体 | 1,125.59 | 800.65 |
3 | 壳体 | 1.69 | 1.41 |
4 | AR/VR零组件 | 806.66 | 882.45 |
其中,顶盖生产线本次规划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额低于已有产线,主要原因系顶盖属于标准线体,公司最初进入该行业时供应商资源有限,故购买的设备价格较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积累了一定的供应商资源,同时议价能力也有所增加,采购单价有所下降;箱体生产线规划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额高于已有产线,主要原因系箱体并非标准线体,不同工艺使用的设备价格差异较大,且由于技术含量较高,客户对于产品的复杂程度、自动化程度要求有所提升,使得箱体生产线的采购单价有所提升;壳体生产线规划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额高于已有产线,主要原因系现有产线的清洗环节主要使用水洗,而考虑到环保因素,本次规划为碳氢清洗机,价格较高。另外现有壳体线的自动化水平较低,如检测、包装等采用人工或半自动化设备,而此次规划产线为全自动化检测线和包装线,价格较高;AR/VR零组件本次规划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额低于已有产线,主要原因系本次规划两条线体,部分设备可共用。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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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一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
(一)项目一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及进度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常州长盈已就该项目建设取得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172978号、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172789号、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173291号、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173272号、苏(2023)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91336号和苏(2023)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913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一符合土地政策
项目一已经获得发改备案并取得环评批复,且根据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相关说明,本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项目用地不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农用地、耕地等情形。
综上所述,项目一对地块无特殊要求,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政策,常州长盈已就募投项目用地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结合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下游客户、同行业公司竞争及扩产情况,分项目说明产能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一)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规划产品的下游市场空间广阔,产能扩张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如下:
1、新能源及动力储能电池市场空间广阔,为精密零组件行业的发展带来机遇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全球能源结构变革势在必行,近年来各国政府出台多项支持性政策文件,助力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蓬勃发展,推动动力及储能电池的需求高速增长,进而带动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零组件需求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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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V Tank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082万辆,同比增长61.6%,并预测2025年全球销量将达到2,542万辆,2030年有望进一步提升到5,21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也将持续提升并在2030年超过50%。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和渗透率快速提升,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快速扩张。根据GGII数据,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680GWh,同比增长超80%,预测到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储能技术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要大规模储能支撑,近年来随着光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渗透率提高,电网配套储能、户用储能及移动储能市场的需求迅速增强。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2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122GWh,同比增长175.2%。根据GGII预测,到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超500GWh,到2030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2,300GWh。
为持续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国内外动力储能电池行业龙头企业均积极在全球布局生产基地以提升产能规模,动力储能电池扩产需求高速增长进一步推动了锂电池供应链新一轮的配套扩产。同时,在已实现成熟应用的锂电池材料体系下,电芯、模组、封装方式等结构的技术变革也为动力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催生出新的机遇。根据GGII数据,2022年我国锂电池结构件市场规模约360亿元,同比增长接近100%,预计未来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到2025年有望接近800亿元。
就竞争格局而言,新能源及动力储能电池的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龙头的优势明显。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分别为比亚迪、上汽集团、特斯拉、东风汽车集团、吉利汽车集团、广汽集团、长安汽车集团、奇瑞汽车集团、江汽集团和一汽集团,合计销量占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比例超过80%。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也由头部厂商掌握主要市场份额,其中宁德时代的市占率超过30%,多年位列行业第一。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装机量/出货量TOP5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6.90%和77.41%,具体如下:
电池企业 | 2022年动力电池装机量(GWH) | 市占率 | 电池企业 | 2022年储能电池出货量 (GWH) | 市占率 |
宁德时代 | 191.6 | 37.0% | 宁德时代 | 53.0 | 43.4% |
比亚迪 | 70.4 | 13.6% | 比亚迪 | 14.0 | 11.5% |
LG新能源 | 70.4 | 13.6% | 亿纬锂能 | 9.5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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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企业 | 2022年动力电池装机量(GWH) | 市占率 | 电池企业 | 2022年储能电池出货量 (GWH) | 市占率 |
松下电池 | 38.0 | 7.3% | LG新能源 | 9.2 | 7.5% |
SK On | 27.8 | 5.4% | 三星SDI | 8.9 | 7.3% |
三星SDI | 24.3 | 4.7% | 瑞普兰钧 | 7.5 | 6.1% |
中创新航 | 20.0 | 3.9% | 鹏辉能源 | 5.8 | 4.8% |
国轩高科 | 14.1 | 2.7% | 国轩高科 | 5.5 | 4.5% |
其他 | 61.1 | 11.8% | 其他 | 8.8 | 7.2% |
总计 | 517.9 | 100.0% | 合计 | 122.2 | 100.0% |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2、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战略窗口期形成,新品类产品拉动零组件需求虚拟现实(XR,包括VR/AR/MR)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数字经济的重大前瞻领域,其与5G、AI、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将推动“虚拟现实+”赋能能力,并将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行业内光学、显示、交互等技术方案的持续升级以及内容生态的不断完善,VR头显产品加速迭代,产业链逐步趋于成熟,根据Wellsenn XR预测,到2025年全球VR头显出货量将达到3,500万台。
在行业政策支持、硬件/软件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应用场景的拓宽下,Meta、Pico等头部玩家不断发布新品,苹果多年布局XR产业也有望推出新品类产品,XR行业有望在头部品牌的引领下进入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从硬件、软件系统、内容生态、应用场景等多维度、全方位协同融合发展。XR有望成为继智能手机之后又一划时代终端品类,成为消费电子领域未来十年的黄金赛道。XR行业下游需求的快速提升也将带动相关产品零组件制造行业的高速发展。目前Meta作为行业开拓者引领风潮,市占率保持在80%左右,Pico紧随其后,其余第二梯队的品牌还包括Valve、HTC、创维、大朋、NOLO、爱奇艺等。苹果作为“革命者”也即将入局,短期内品牌竞争格局尚未固定,但考虑到技术变革作为驱动该行业发展的主要核心,预计最终XR产品将类似智能手机形成向头部少数几家厂商集中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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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下游客户
1、项目一和项目二: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车规级动力电池和大型储能电池通常需要由成百上千个单体锂电池层叠组合使用,电芯、模组、Pack精密零组件的尺寸稳定性、密封可靠性、品质一致性等决定了电池可靠性。因此,仅有产品同时满足高度精密性、一致性要求的少数大型精密零组件生产厂商才能具备配套供应能力。
公司是国内精密制造领域的领先企业,具备强大的产品设计能力,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生产工艺,一流的模具制造技术以及先进的冲压加工、拉伸加工、注塑加工、切削等全流程工艺,以及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在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领域,公司定位于“动力/储能电池成组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基本完成了公司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形成了从电芯结构件、模组结构件到电池箱体结构件全系列产品线,整合了FDS、喷粉等新工艺,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提供动力电池成组技术一站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之一。近年来公司新能源业务产能逐步释放,位于四川宜宾、四川自贡、江苏常州、福建宁德的动力电池结构件生产基地均已投产,储能类项目相关电池结构件也进入量产。
凭借快速响应能力、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高一致性的产品交付能力以及优秀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公司成功进入宁德时代等动力及储能电池头部企业及国内外主要新能源整车头部品牌供应链体系。2022年12月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深双方在模组、电池Pack结构件领域的合作,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
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客户根据市场及其下游客户的投产情况与公司商定排产与交货计划,并根据交货周期滚动下达订单。在现有项目的支持以及潜在项目的持续开拓下,预计公司产品需求旺盛,订单情况良好。
2、项目三: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公司深耕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模组制造二十余年,已发展为集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开发、精密制造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设计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团队,迅速感知下游产品的发展趋势,并与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共同确定研发方向,在项目前期即导入进行定向开发,与客户双向赋能,把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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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在模具设计开发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模具产品制作的标准化和精度化,并通过对国内外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了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双重提升;在精密制造方面,公司自研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研发出了行业领先的立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五轴多刀库加工中心、高速高精度六轴台面式工业机器人等,走在自动化生产的前列。凭借先进的研发、管理、制造能力,公司以领先的技术,合理的成本不断设计开发新产品,已形成了“储备一代、开发一代、量产一代、规划一代”的良性循环,以“高、新、快”抢占市场先机。
XR产品通过计算机、AI等技术以及可穿戴设备产生一个真实与虚拟结合、可人机交互的环境,可穿戴设备需要经过动作输入、传感器、处理器、传输、显示输出等多个环节实现相关应用,对于产品硬件、软件、内容生态等的要求较高。公司始终坚持优质大客户战略,多年配合北美大客户产品研发,凭借独特的技术能力和全面的制造能力与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除此之外,公司亦持续开拓该行业重要客户的供应商资格,提前锁定市场份额。该类产品作为继智能手机之后又一划时代终端品类,对于包括结构模组在内的硬件层面的要求较高,研发周期长且研发投入大,公司提前布局已经形成先发优势。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项目的持续推进,预计将产生充足的订单。
(三)同行业公司竞争及扩产情况
1、项目一和项目二: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行业内从事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主要为科达利、祥鑫科技、震裕科技、和胜股份等,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其相关产品的产能规划情况如下:
①科达利
科达利未在年报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其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情况。根据公开检索并统计,2020年至今科达利多次募集资金或以自有资金扩张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披露时间或对应再融资情况(如有) | 投资规模(万元) | 产能规划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68,536 | 未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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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披露时间或对应再融资情况(如有) | 投资规模(万元) | 产能规划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25,000 | 未披露 |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22,500 | 未披露 |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98,000 | 壳体15,428.00万件/年、盖板11,375.00万件/年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100,000 | 盖板25,000.00万件/年 | |
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100,000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32,460.48万件/年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 | 100,000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36,279.36万件/年 |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 | 100,000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62,375.04万件/年 | |
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00,000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38,188.80万件/年 | |
四川宜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 | 2022年12月 | 50,000 | 动力电池壳体和盖板,6,000万套/年 |
山东枣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一期 | 2022年7月 | 100,000 | 未披露 |
厦门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 | 2022年9月 | 120,000 | 未披露 |
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 2021年2月 | 52,000 | 未披露 |
科达利匈牙利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2020年11月 | 3,000万欧元 | 未披露 |
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2020年11月 | 5,000万欧元 | 未披露 |
科达利德国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2020年3月 | 6,000万欧元 | 未披露 |
注:以上产能扩张情况系根据科达利公告信息整理,可能未完整反映其产能扩张情况。
②祥鑫科技
祥鑫科技与发行人可比业务主要系动力电池箱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未在年报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动力电池箱体产能情况。根据公开检索并统计,2020年至今祥鑫科技多次募集资金或以自有资金扩张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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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披露时间或对应再融资情况(如有) | 投资规模(万元) | 产能规划 |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67,228 | 动力电池箱体54万套/年 |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 | 28,879 | 动力电池箱体22.5万套/年 | |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3,679 | 动力电池箱体34万套/年 | |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54,029 | 动力电池箱体59.50万套/年 |
注:以上产能扩张情况系根据祥鑫科技公告信息整理,可能未完整反映其产能扩张情况。
③震裕科技
根据震裕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1-6月其动力锂电池顶盖产能为1,954.59万件、动力锂电池壳体产能为1,647.36万件,同时其首发募集资金亦用于锂电池结构件的产能扩张,上市后,震裕科技亦多次募集资金或以自有资金扩张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披露时间或对应再融资情况(如有) | 投资规模(万元) | 产能规划 |
年产4,940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2,550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 | 首发(2021年) | 32,788.49 | 动力锂电池顶盖4,940万件/年;动力锂电壳体2,550万件/年 |
年产2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 | 3,366.71 | 锂电池壳体2,500万件/年 | |
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 | 2023年可转债 | 160,000 | 锂电池顶盖9亿件/年 |
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 | 40,000 | 锂电池壳体3.6亿件/年 | |
年产4300万件锂电池结构件生产项目 | 2023年1月 | 30,000 | 锂电池结构件4300万件/年 |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项目 | 2022年8月 | 100,000 | 未披露 |
震裕科技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 | 2022年8月 | 100,000 | 未披露 |
震裕新能源电池结构件二期项目 | 2022年1月 | 50,000 | 未披露 |
高端动力电池结构件项目 | 2021年4月 | 160,000 | 未披露 |
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锂电池外壳(机械结构件) 项目 | 2021年4月 | 40,000 | 未披露 |
震裕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项目 | 2021年4月 | 50,000 | 未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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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产能扩张情况系根据震裕科技公告信息整理,可能未完整反映其产能扩张情况。
④和胜股份
和胜股份未在年报、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其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情况。根据公开检索并统计,2020年至今和胜股份多次募集资金或以自有资金扩张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披露时间或对应再融资情况(如有) | 投资规模(万元) | 产能规划 |
新能源电池铝合金箱体项目 | 2023年3月 | 10,000 | 未披露 |
中山市三乡镇投资扩产新能源汽车项目 | 2022年2月 | 102,000 | 未披露 |
和胜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一期) | 2021年12月 | 150,000 | 未披露 |
和胜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 | 2021年3月 | 100,000 | 电池箱体、车身部件和电芯、模组零件100万套/年 |
注:以上产能扩张情况系根据和胜股份公告信息整理,可能未完整反映其产能扩张情况。
2、项目三: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根据公开信息检索,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科森科技等,经检索,其未披露相关产能情况。
(四)产能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下游市场容量广阔,国内外动力储能电池行业龙头企业均积极在全球布局生产基地以提升产能规模,在行业政策支持、硬件/软件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应用场景的拓宽下,XR领域的头部玩家不断发布新品,苹果多年布局XR产业也有望推出新品类产品。竞争对手近年来亦纷纷布局产能扩张,公司凭借多年来在行业内深耕沉淀的研发、生产、管理等优势,与下游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未来订单能够支撑现有及扩建产能,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扩张具有合理性。
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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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及出货安排、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和“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披露产能消化的风险。
五、分项目说明效益预测中收入、利润和毛利率等具体计算过程,并对比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或项目情况,说明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一)效益预测中收入、利润和毛利率等具体计算过程
1、项目一: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本项目分期建设,各期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整体项目于建设开始后第5年完成达产。达产当年新增营业收入275,856.01万元,新增净利润22,894.35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99%,投资回收期5.35年(含建设期)。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的营业收入测算
在营业收入测算中,公司按照新增产能及各个产品的预计单价进行计算,其中各个产品的预计单价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状况,以谨慎性为原则按照不同产品类型考虑一定的降价幅度进行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产量(万pcs) | 达产当年平均售价 (元/pcs) | 达产当年营业收入(万元) |
顶盖 | 10,800.00 | 6.46 | 69,731.03 |
箱体 | 13.60 | 2,850.77 | 38,770.50 |
壳体 | 28,800.00 | 5.81 | 167,354.48 |
合计 | 39,613.60 | - | 275,856.01 |
注:顶盖、箱体、壳体的平均售价系假设第一年分别为7元/只、3,500元/只、6.3元/只并考虑每年2%、5%和2%的降价得出。
本次募投项目投入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产品公司已于2021年末和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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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陆续投产,其2022年和2023年1-3月平均销售单价与本次募投测算预测单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产品名称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募投预测基准价 | 募投预测每年降价幅度 |
顶盖 | 10.30 | 9.33 | 7.00 | 2% |
壳体 | 3.37 | 0.58 | 6.30 | 2% |
箱体 | 4,193.47 | 3,879.90 | 3,500.00 | 5% |
本次募投预测单价参考了历史产品售价,并考虑了一定的降价幅度,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其中壳体历史销售单价较低主要原因系不同型号的壳体价格差异较大,例如2022年主要销售21700圆柱钢壳,平均单价为0.04元/件,而2023年主要销售方壳(39.5mm*148mm*95mm),平均单价为3.46元/件,报告期内亦销售如方壳(35.5mm*173.6mm*246mm),平均单价为8.63元/件。目前公司壳体仍处于客户与项目持续拓展阶段,产品结构未完全确定,故各期单价存在差异。本次募投采用中等尺寸的壳体单价预测,具有合理性。
(2)各类税费测算
税金及附加在达产当年的测算金额为1,540.14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达产年应交增值税的7%、3%和2%进行测算。
(3)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的总成本费用系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
人工成本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水电费及其他制造费用。折旧摊销系根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及公司现有折旧政策进行测算;水电费按照单位产能耗用量与报告期内公司水电费平均单价测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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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比例进行估算。
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达产当年的具体测算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营业收入 | 275,856.01 |
生产成本 | 225,312.86 |
其中:原材料成本 | 177,129.38 |
直接人工 | 23,240.00 |
制造费用 | 24,943.49 |
毛利率 | 18.32% |
销售费用 | 2,758.56 |
管理研发费用 | 19,309.92 |
利润总额 | 26,934.53 |
(4)项目的净利润测算
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达产当年净利润22,894.35万元。
(5)测算结果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的所得税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99%,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二: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本项目分期建设,各期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整体项目于建设开始后第5年完成达产。达产当年新增营业收入127,886.78万元,新增净利润11,016.53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35%,投资回收期5.21年(含建设期)。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的营业收入测算
在营业收入测算中,公司按照新增产能及各个产品的预计单价进行计算,其中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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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产品的预计单价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状况,以谨慎性为原则按照不同产品类型考虑一定的降价幅度进行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产量(万pcs) | 达产当年平均售价 (元/ps) | 达产当年营业收入(万元) |
顶盖 | 10,800.00 | 6.46 | 69,731.03 |
箱体 | 20.40 | 2,850.77 | 58,155.75 |
合计 | 10,820.40 | - | 127,886.78 |
注:顶盖、箱体的平均售价系假设第一年分别为7元/pcs、3,500元/pcs并考虑每年2%和5%的降价得出。
本次募投项目投入的产品历史平均销售单价与本次募投测算预测单价的对比情况请见本回复“问题二”之“五、”之“(一)”之“1、项目一: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2)各类税费测算
税金及附加在达产当年的测算金额为783.61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达产年应交增值税的7%、3%和2%进行测算。
(3)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的总成本费用系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
原材料参考公司历史生产所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类别、数量及采购价格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水电费及其他制造费用。折旧摊销系根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及公司现有折旧政策进行测算;水电费按照单位产能耗用量与报告期内公司水电费平均单价测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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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当年的具体测算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营业收入 | 127,886.78 |
生产成本 | 103,911.61 |
其中:原材料成本 | 77,655.37 |
直接人工 | 12,200.00 |
制造费用 | 14,056.24 |
毛利率 | 18.75% |
销售费用 | 1,278.87 |
管理研发费用 | 8,952.07 |
利润总额 | 12,960.62 |
(4)项目的净利润测算
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达产当年净利润11,016.53万元。
(5)测算结果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的所得税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35%,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项目三: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本项目分期建设,各期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整体项目于建设开始后第4年完成达产。达产当年新增营业收入101,864.38万元,新增净利润15,607.23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78%,投资回收期5.33年(含建设期)。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的营业收入测算
在营业收入测算中,公司按照新增产能及各个产品的预计单价进行计算,其中各个产品的预计单价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状况,以谨慎性为原则按照不同产品类型考虑一定的降价幅度进行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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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产量(万套) | 达产当年平均售价 (元/套) | 达产当年营业收入(万元) |
AR/VR零组件 | 83.20 | 1,224.33 | 101,864.38 |
注:AR/VR零组件的平均售价系假设第一年为1,428元/套并考虑每年5%的降价得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一直处于研发、试产阶段,未批量、整套生产,因此整体产出和销量较小,历史售价不具有参考性,预测单价为1,428元/套,年降价幅度为5%,系根据目前与主要客户沟通的价格进行测算。
(2)各类税费测算
税金及附加在达产当年的测算金额为1,128.25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达产年应交增值税的7%、3%和2%进行测算。
(3)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的总成本费用系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
原材料参考公司历史生产所需耗用的原材料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水电费及其他制造费用。折旧摊销系根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及公司现有折旧政策进行测算;水电费按照单位产能耗用量与报告期内公司水电费平均单价测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达产当年的具体测算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营业收入 | 101,864.38 |
生产成本 | 69,1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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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其中:原材料成本 | 29,540.67 |
直接人工 | 15,152.00 |
制造费用 | 24,439.64 |
毛利率 | 32.13% |
销售费用 | 2,037.29 |
管理研发费用 | 11,205.08 |
利润总额 | 18,361.45 |
(4)项目的净利润测算
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达产当年净利润15,607.23万元。
(5)测算结果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的所得税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78%,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对比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或项目情况,说明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通过与公司现有业务或可比公司相似业务或者项目的毛利率、内部收益率进行对比,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具体如下:
1、项目一和项目二: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1)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模组属于同一类型的业务,本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与公司新能源产品零组件及连接器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募投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项目一 | 18.32% | 18.54% | 17.02% | 19.47% | 27.04% |
项目二 | 18.75% |
注:本募投项目的毛利率为达产年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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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产品尚处于产能爬坡期,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时亦考虑了产能爬坡的影响,在项目运营前期的毛利率较低,而此处列示为达产年毛利率情况,运营期各期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项目一 | 9.59% | 15.06% | 17.22% | 17.51% | 18.32% | 17.97% | 17.61% | 17.24% | 16.87% | 16.49% |
项目二 | 9.34% | 15.62% | 17.90% | 18.14% | 18.75% | 18.21% | 17.66% | 17.09% | 16.51% | 15.91% |
注:T+5为达产年。
可比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产品类别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科达利 | 锂电池结构件 | 24.39% | 26.70% | 29.19% |
震裕科技 |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 9.46%注1 | 17.49% | 21.98% |
祥鑫科技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造业——动力电池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 未单独披露该类别 | 21.97% | 未单独披露该类别 |
注1:根据震裕科技公开资料披露,其2022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毛利率下滑8.03%,除原材料成本处于高位,当期产品单价无法及时因材料价格上涨而快速调整,从而使得毛利率会受到较大幅度影响外,受2022年质量赔偿事件影响,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量规模效益不足,2022年在建工程转固金额较大,造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单位制造费用较2021年提升。注2:可比公司一季报未披露细分产品类别毛利率,故未列示,下同。
其中,科达利和震裕科技主要生产电芯结构件(包括壳体、顶盖等),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测的毛利率低于科达利,主要原因系科达利布局电池精密结构件时间较长、产能较高,拥有规模化优势;预测毛利率与震裕科技2021年的水平接近,整体测算较为合理、谨慎;祥鑫科技主要生产Pack结构件(箱体),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测的毛利率略低于祥鑫科技,整体测算较为谨慎。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资金来源 | 投资项目名称 | 毛利率 |
科达利(002850.SZ)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江西项目 | 20.83% |
湖北项目 | 2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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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资金来源 | 投资项目名称 | 毛利率 |
江苏项目(三期) | 22.23% | ||
江门项目 | 19.77% |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2.83% |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29.21% | ||
发行人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18.32% | |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18.75%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略低于科达利,主要原因系科达利布局电池精密结构件时间较长、产能较高,拥有规模化优势。
(2)内部收益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内部收益率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资金来源 | 投资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
科达利(002850.SZ)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江西项目 | 18.70% |
湖北项目 | 23.14% | ||
江苏项目(三期) | 28.37% | ||
江门项目 | 16.98% |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9.44% |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31.27% | ||
祥鑫科技(002965.SZ) | 2022年非公开发行 |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1.03% |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 | 21.96% | ||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9.91% | ||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22.35% | ||
发行人 | 本次募投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20.99% |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20.35% |
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内部收益率与祥鑫科技接近,部分项目略低于科达利,主要原因系科达利布局电池精密结构件时间较长、产能较高,拥有规模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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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三: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1)毛利率
本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属于同一类型的业务,本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与公司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募投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32.13% | 18.21% | 16.31% | 13.56% | 22.76%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高于现有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系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的目标客户为境外大客户,且该产品技术要求较高,现有市场竞争与手机等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相比较小,故公司预期能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可比公司近期可比募投项目未披露毛利率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收入分类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立讯精密(002475.SZ) | 消费性电子 | 11.47% | 11.36% | 17.85% |
领益智造(002600.SZ) | 消费电子 | 21.57% | 16.55% | 22.17%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的差异。
(2)内部收益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内部收益率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资金来源 | 投资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
立讯精密(002475.SZ) | 2022年非公开发行 | 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项目 | 19.48% |
发行人 |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18.78%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内部收益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本次募投各项目的效益预测具备合理性和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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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投项目产品的认证情况,是否存在客户认证或产品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发行人募投项目产品主要需取得客户认证。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的下游应用行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要经过严格、复杂及长期的认证过程,会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打样、试产、检验等程序;同时,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环境控制体系,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服务实力,并会考察供应商在该行业生产类似产品、与类似企业合作的经验和背景。凭借快速响应能力、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高一致性的产品交付能力以及优秀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公司目前已成功进入行业内主要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已有部分客户项目进入量产,同时公司亦有已进入小样或试产阶段的项目储备。但随着未来产能规模的扩张,公司需要不断争取已有客户的新项目及开拓行业内的其他客户,存在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四)新增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披露上述风险。
七、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及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118,225.00万元、64,550.00万元和80,539.00万元,主要涉及装修工程、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参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制定,具体如下:
项目类别 | 资产类别 | 新增金额(不含税) | 折旧/摊销方法 | 投资进度 | 折旧/摊销年限(年) | 残值率(%)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装修工程 | 3,485.34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分期投入 | 3 | 0 |
设备购置 | 80,111.33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分期投入 | 10 | 5 | |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装修工程 | 3,183.19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分期投入 | 3 | 0 |
设备购置 | 43,875.93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分期投入 | 10 | 5 | |
智能可穿戴 | 装修工程 | 4,610.09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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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资产类别 | 新增金额(不含税) | 折旧/摊销方法 | 投资进度 | 折旧/摊销年限(年) | 残值率(%) |
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分期投入 | |||||
设备购置 | 59,393.30 | 年限平均法 | T+1和T+2分期投入 | 10 | 5 |
以2024年度为T+1年测算,根据上述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并结合项目的收入、净利润预测,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合计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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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折旧及摊销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 6,908.19 | 15,740.13 | 21,180.69 | 20,224.82 | 18,189.50 | 17,421.15 | 17,421.15 | 17,421.15 | 11,778.79 | 11,778.79 |
营业收入 | 现有业务的营业收入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1,520,293.55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营业收入 | 84,916.44 | 289,672.60 | 440,596.94 | 492,303.35 | 500,513.95 | 484,692.75 | 469,478.52 | 454,844.59 | 361,944.84 | 352,337.54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05,209.99 | 1,809,966.15 | 1,960,890.49 | 2,012,596.90 | 2,020,807.50 | 2,004,986.30 | 1,989,772.07 | 1,975,138.14 | 1,882,238.39 | 1,872,631.09 | |
净利润 | 现有业务的净利润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6,852.01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净利润 | -1,773.91 | 18,171.31 | 39,772.32 | 45,944.80 | 48,009.39 | 44,621.87 | 40,744.59 | 37,023.26 | 25,751.81 | 23,723.20 | |
净利润合计 | 5,078.10 | 25,023.32 | 46,624.32 | 52,796.81 | 54,861.39 | 51,473.88 | 47,596.60 | 43,875.27 | 32,603.81 | 30,575.21 | |
占比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占本次募投项目预计 | 8.14% | 5.43% | 4.81% | 4.11% | 3.63% | 3.59% | 3.71% | 3.83% | 3.25%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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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 |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占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的比例 | -389.43% | 86.62% | 53.25% | 44.02% | 37.89% | 39.04% | 42.76% | 47.05% | 45.74% | 49.65% |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占整体营业收入合计的比例 | 0.43% | 0.87% | 1.08% | 1.00% | 0.90% | 0.87% | 0.88% | 0.88% | 0.63% | 0.63% |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占整体净利润合计的比例 | 136.04% | 62.90% | 45.43% | 38.31% | 33.16% | 33.84% | 36.60% | 39.71% | 36.13% | 38.52% |
注1:现有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础,均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收入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注2: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运营期(含建设期)8年,故上述T+9和T+10的影响未考虑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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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随着本次募投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利润可完全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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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请发行人充分披露(4)-(7)相关的风险
(一)前述(4)的风险
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及“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下游市场发展前景及客户扩产计划而进行产能扩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及出货安排、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前述(5)的风险
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及“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已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情况以及相应成本、费用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合理的测算,但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为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成本上涨、公司期间费用上升等情况出现,公司存在无法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三)前述(6)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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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增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四)新增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凭借快速响应能力、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高一致性的产品交付能力以及优秀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公司目前已成功进入募投产品下游行业主要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已有部分客户项目进入量产,同时公司亦有已进入小样或试产阶段的项目储备。但随着未来产能规模的扩张,公司需要不断争取已有客户的新项目及开拓行业内的其他客户,精密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的下游应用行业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在选择供应商时,要经过严格、复杂及长期的认证过程。若公司后续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及交付能力等指标无法达到相应客户的要求,则可能存在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
(四)前述(7)的风险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并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费用。根据现有测算,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占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的比例在37.89%-
86.62%(未考虑第一年为负的情况),占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25%-8.14%,占比较高。由于从项目建设到项目完成并促进公司业绩实现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若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不及预期或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滑,则存在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保荐人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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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投各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本次募投与前募的联系与区别;
(2)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3)查阅发行人上海新能源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相关公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了解前募实施进展;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
(5)查阅本次各募投项目及公司现有业务的设备采购明细,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6)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作出的《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情况的说明》;查阅项目一涉及的发改备案、环评批复等文件以及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核查项目一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
(7)查阅发行人募投产品下游市场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同行业公司扩产情况;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产品竞争力及客户、订单储备情况;
(8)查阅本次各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明细表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确认各募投项目测算过程的合理性与谨慎性、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9)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产品目前已获得的客户认证情况。
2、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厂房建设情况,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
(2)获取各项目设备采购明细,复核设备投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分析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是否一致,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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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并复核个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收入、利润和毛利率等具体计算过程,对比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公司项目情况,确认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4)查阅并复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3、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取得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作出的《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情况的说明》;
(3)查阅项目一涉及的发改备案、环评批复等文件以及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核查项目一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针对“问题二”下所有问题,发行人会计师针对“问题二”下(2)
(5)(7),以及发行人律师针对“问题二”下(3)认为:
1、本次募投与前募、公司现有业务既存在联系也存在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能够有效区分且独立核算,不存在重复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形;前募上海新能源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金额相差较大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谨慎的情形;
2、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强度与公司现有业务或项目的投资强度之间的差异合理,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3、项目一对地块无特殊要求,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政策,常州长盈已完成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产能消化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披露;
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依据、过程、相关收益指标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6、公司目前已成功进入行业内主要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但随着未来产能规模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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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司需要不断开拓行业内的其他客户,存在客户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披露;
7、本次募投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利润可完全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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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问题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未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梳理排序。
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4月26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核查。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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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以来,剔除简讯及相关公告消息,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项如下:
序号 | 报道日期 | 报道来源 | 报道标题 | 主要关注点 |
1 | 2023.04.27 | 同壁财经|新浪财经网 | 长盈精密定增申请已受理:聚焦电子信息产业精密电子零组件,系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企业 | 1、公司聚焦精密电子零组件行业,系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企业; 2、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增量表现良好,归母净利润表现优秀,净资产收益率表现较弱,盈利水平较弱 |
2 | 2023.05.04 | 大汪财经|东方财富网 | 长盈精密新能源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储能类项目表现亮眼 | 公司持续完善新能源产能布局、储能业务快速增长,有望带动公司营收和利润长效增长 |
(二)关于媒体质疑和重大舆情的情况
经核查,上述媒体报道均为关注发行人业务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进展情况的内容,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舆情情况。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为核查上述事项,保荐机构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签署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进行了检索核查,并对检索获得的媒体报道内容进行阅读和分析。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以来,不存在媒体报道质疑本次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舆情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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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6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杨佳倩 詹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7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