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依据前述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4:5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3日特定时间段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三五互联大厦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2.01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2.03 | 标的资产 | √ |
2.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2.05 | 对价支付方式 | √ |
2.06 | 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 √ |
2.07 | 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2.08 |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2、议案1.00至2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2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5.00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1.00至20.00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股东需对前述全部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等相关公告以及2023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12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三五互联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吴艳兰、胡谦
(2)联系电话:0592-2950819
(3)传真号码:0592-5392104
(4)电子邮箱:zqb@35.cn
6、会议费用: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下午14:50开始;请提前1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51
2、投票简称:三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股东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股东承担。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3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持股数量:________股;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2.01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
2.03 | 标的资产 | √ | |||
2.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
2.05 | 对价支付方式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06 | 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 √ | |||
2.07 | 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
2.08 |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