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的通知,其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6%,减持均价3.79元/股。胡黎明先生曾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上述两次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胡黎明 |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顺平路87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14日-2023年5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延华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17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000,000 | 1.54% | |||
合 计 | 11,000,000 | 1.54%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7,389,137 | 9.46 | 56,389,137 | 7.9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389,137 | 9.46 | 56,389,137 | 7.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股东胡黎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29,180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胡黎明先生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的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2、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股东胡黎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29,180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函告,其于2023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的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6%。 上述两次减持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比例1.54%,胡黎明先生的减持比例已累计超过1%。 |
3、胡黎明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