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5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3年5月18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4.66亿元,期末受限货币资金28.28亿元,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经营性受限资金2.14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83.0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55亿元;利息费用6.82亿元,占息税前利润66.99%。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货币资金受限及经营性受限资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地点 | 受限时间 | 受限原因 | 2022年受限金额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2022/7-2023/1 | 借款保证金 | 17,009.41 |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2022/6-2023/6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5,131.15 |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2022/7-2023/7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10,073.77 |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大厂支行 | 2022/1-2023/9 | 借款保证金 | 4,343.57 |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大厂支行 | 2022/8-2023/8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3,819.96 |
黄山屯溪农村商业银行黎阳支行 | 2021/1-2025/1 | 履约保证金 | 34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存放地点 | 受限时间 | 受限原因 | 2022年受限金额 |
招商银行扬州分行邗江支行 | 2022/12-2023/12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00.00 |
华夏银行天津南门外支行 | 2022/9-2023/9 | 借款质押保证金 | 7,030.33 |
华夏银行天津南门外支行 | 2022/11-2023/11 | 借款质押保证金 | 802.03 |
浙商银行滨海新区分行 | 2022/8-2023/2 | 借款保证金 | 8,044.06 |
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 | 2022/11-2023/2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7,010.1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业务营业部 | 2022/9-2023/12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20,677.62 |
大连银行天津津南支行 | 2022/7-2023/5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18,605.71 |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新区支行 | 2022/3-2023/7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18,130.92 |
天津银行滨海高新区支行 | 2022/2-2023/11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61,640.15 |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新区支行 | 2022/4-2023/4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5,054.58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2022/2-2023/3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29,373.29 |
盛京银行天津东丽支行 | 2022/9-2023/9 | 借款质押保证金 | 1,061.16 |
票据、保函等保证金小计 | 228,247.82 |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邗江支行 | 2021/12-2023/12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715.35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 | 2022/1-2023/1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25,475.31 |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海港支行 | 2022/1-2023/1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3,051.15 |
哈尔滨银行天津滨海支行 | 2022/7-2023/7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20,231.15 |
盛京银行天津东丽支行 | 2022/10-2023/10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1,056.00 |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2022/5-2024/5 | 定期存单质押借款 | 2,000.00 |
定期存单小计 | 52,528.96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22/12 | 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 | 5.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宝华支行 | 2022/12 | 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 | 776.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宝华支行 | 2022/12 | 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 | 1,018.44 |
各商业银行其他冻结100万元以下 | 2022/1-2023/6 | 其他(司法冻结、年检未通过等) | 239.77 |
房地产销售监管账户存款及其他小计 | 2,039.76 |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定期存单质押借款均用于公司自身融资业务。
截至2022年末公司经营性受限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 受限时间 | 受限原因 | 2022年受限金额 |
1 | 2022/10-2023/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 21,241.25 |
2 | 2022/1-2023/6 | 其他司法冻结 | 88.16 |
3 | 2022/12-2043/12 | 运营履约保证金 | 100.00 |
合计 | 21,429.41 |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金比上期增加了7.38亿元,主要原因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增加,导致票据保证金和定期存单增加。
(2)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以及你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具体用途 | 金额 (万元) | 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 是否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 |
库存现金 | 公司及子公司 | 现金 | 用于公司日常报销等的周转 | 16.17 | 否 | 否 |
银行存款 | 各商业银行等 | 活期存款、存单等 | 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款、费用、投资等 | 63,771.56 | 否 | 否 |
37,370.88 | 是 | 否 | ||||
其他货币资金 | 各商业银行等 | 贷款保证金、信用证、汇票等 | 用于信用证、票据及贷款到期时保证等支付 | 245,445.66 | 是 | 否 |
合计 | 346,604.28 |
(3)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有息负债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利率、到期期限等,并结合债务状况说明利息费用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 利率 | 债务金额 | 到期期限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及以后 | |||
金融机构借款 | 2.75%-14.5% | 1,032,398.00 | 936,482.65 | 29,500.00 | 66,415.35 |
环保项目长期借款 | 3.9%-6.65% | 399,143.95 | 48,952.17 | 49,940.07 | 300,251.72 |
债券融资 | 4.5%、7% | 72,415.90 | 67,885.80 | 4,530.10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6%-13% | 212,591.29 | 32,676.92 | 18,265.07 | 161,649.30 |
控股股东借款 | 5.35% | 349,870.12 | 237,870.12 | 112,000.00 | |
合计 | 2,066,419.26 | 1,323,867.67 | 209,705.13 | 532,846.46 |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334.76亿元,其中有息负债206.6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1.73%。公司主要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均属于重资产投资类项目,按照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前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发展处于强拓展阶段,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获取更多项目资源是公司拓展环保业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公司整体融资额度较高,也导致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环保项目的陆续竣工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将会获得大幅度改善,同时公司也将通过改善融资产品、调整融资结构等方式降低利息费用。
(4)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日常资金需求、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为267.17亿元,扣除合同资产2.04亿元及房地产存货113.34亿元外剩余可变现资产为151.79亿元。公司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产业定位和经营方向的认可度较高,2023年
以来,公司累计已完成各项融资63.33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到期债务的可延续性。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签订的《资金池支持协议》及《补充协议》,泰达控股将会在公司倒续贷款时提供必要的头寸资金支持。今后随着公司环保项目的陆续竣工投产,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因此,公司有能力偿还短期债务,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筹资活动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取泰达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取得银行打印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核对;
(3)执行函证程序,通过银行函证程序核实泰达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的金额、存放地、存放类型、货币资金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等情况;通过函证程序核实泰达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息负债的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利率、到期期限等情况;
(4)执行分析性程序,与以前年度资金受限情况及经营性受限资金进行了对比分析,核实差异原因,核对差异的准确性,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5)获取并检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协议,及对应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与入账情况进行核对,核对借款与还款金额是否完整、准确入账,是否存在逾期,计提的借款利息是否准确,借款利息是否根据借款用途区分资本化利息与费用化利息,资本化利息的确认期间及范围是否准确等;
(6)获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将未结清的贷款及票据信息与账上数据进行核对;
(7)获取银行借款协议、保证协议、票据承兑协议、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等,核查泰达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作为信用证及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款
保证金等受限情况,复核受限金额,以确保列报披露恰当;
(8)抽查部分大额流水记录,核查其交易金额及对手对方是否与账面一致,查看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9)获取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签订的《资金池支持协议》及《补充协议》,对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2.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批发业营业收入166亿元,营业成本164亿元,毛利率为1%。分部信息显示,2022年你公司批发业实现利息收入2,336.65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批发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以及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五名客户及前五名供应商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产品类别、数量、金额及占比、结算周期及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等。
公司回复: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以有色金属贸易为主,经营品种有电解铜、氧化铝、铝锭、锌精矿、锌锭等有色金属,经营模式为:公司从大型贸易企业处购入有色金属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从中获取差价利润。
2022年度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产品类别 | 数量(吨) | 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结算周期及方式 | 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华拓(舟山)能源有限公司 | 2020/6/1 | 3,00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铝锭 | 121,631.30 | 207,144.09 | 10.23 | 现款现货 | - | 否 |
2 | 上海枣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4/5/24 | 30,000 |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电解铜 | 27,886.07 | 153,428.90 | 7.58 | 现款现货 | - | 否 |
3 | 浙江秦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0/9/8 | 5,000 |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 铝锭 | 63,228.65 | 112,785.94 | 5.57 | 现款现货 | - | 否 |
4 | 浙江润辉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19/1/4 | 5,000 |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 | 铝锭 | 21,204.98 | 100,161.08 | 4.95 | 现款现货 | - | 否 |
电解铜 | 9,178.85 | ||||||||||
锌精矿 | 4,878.89 | ||||||||||
氧化铝 | 3,348.21 | ||||||||||
5 | 浙江筑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19/7/12 | 2,000 |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 铝锭 | 17,034.39 | 79,345.54 | 3.92 | 现款现货 | - | 否 |
锌精矿 | 16,168.06 | ||||||||||
氧化铝 | 9,806.00 |
2022年度公司前五大采购客户明细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产品类别 | 数量(吨) | 金额 (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结算周期及方式 | 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万元)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天津临港中汇资源有限公司 | 2004/11/24 | 15,000 | 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 铝锭 | 40,384.08 | 284,908.91 | 13.44 | 现款现货及预付账款 | 33,746.72 | 否 |
电解铜 | 30,488.61 | ||||||||||
精矿 | 16,010.35 | ||||||||||
氧化铝 | 11,986.32 | ||||||||||
电解镍 | 165.00 | ||||||||||
氧化锌 | 16,218.10 | ||||||||||
预焙阳极 | 1,510.48 | ||||||||||
2 | 南京佳韵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010/11/18 | 1,000 | 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润滑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 | 铝锭 | 120,390.41 | 211,260.80 | 9.97 | 现款现货及预付账款 | 31,833.45 | 否 |
3 | 宁波钶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18/1/19 | 5,000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铝锭 | 114,188.72 | 196,186.04 | 9.26 | 现款现货及预付账款 | 12,980.00 | 否 |
氧化铝 | 8,227.69 | ||||||||||
4 | 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 | 2007/11/1 | 43,000 | 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 电解铜 | 29,384.39 | 156,775.81 | 7.40 | 现款现货 | - | 否 |
5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2005/4/21 | 4,000 | 食用油、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 | 铝锭 | 29,244.86 | 107,442.61 | 5.07 | 现款现货及预付账款 | 19,990.00 | 否 |
锌精矿 | 27,823.29 | ||||||||||
氧化铝 | 9,806.07 | ||||||||||
氧化锌 | 1,795.24 | ||||||||||
预焙阳极 | 10,893.63 |
(2)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和供应链是否稳定、持续。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明细如下:
序号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1 | 天津蓝盾工贸有限公司 | 天津蓝盾工贸有限公司 | 天津临港中汇资源有限公司 |
2 | 上海炬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佳韵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 | 北京市再生资源利用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佳韵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钶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 | 陕西煤业化工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分公司 | 南京昌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 |
5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销售客户明细如下:
序号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1 | 招商物产有限公司 | 公航旅(浙江自贸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华拓(舟山)能源有限公司 |
2 | 公航旅(浙江自贸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枣矿新能源有限公司 |
3 |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秦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 | 上海宁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数广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润辉进出口有限公司 |
5 | 格拉丹冬大宗(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煤业化工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分公司 | 浙江筑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司主要从事以铝锭、电解铜为主的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贸易。有色金属市场是一个辐射广、市场参与者多、信息化高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加之近年受国际形势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双重影响,价格波动、运输成本、区域限制等因素也导致供需关系变化较快,因此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均存在一定的变化,这是市场自然调节的产物,也是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进行的适当调整。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注重在维系老客户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并在开展业务时择优选取能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销售客户系正常业务竞争的变化,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和销售渠道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确保公司的经营渠道持续、稳定。
(3)结合批发业务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情况及相关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及其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开展的批发业务中,均与客户和供应商单独签订合同,就提供货物数量、质量和时间向客户承担责任,在货物持有期间公司拥有相关货物的控制权并承担存货短失、毁损及价格波动等风险,在货物买卖过程中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价格,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1-15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及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中主要责任人的特征,因此公司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前年度不存在差异。
(4)说明批发业务产生利息收入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批发业务开具用于采购的银行承兑汇票时,需要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一般为20%、50%、100%),批发业的利息收入主要是保证金产生的。2022年批发业务利息收入为2,336.44万元,其中保证金产生利息收入2,266.97万元。截止2022年底,保证金金额为17.64亿元,存款利率为1.1%—1.5%。
(5)说明批发业务的毛利率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空转”贸易、融资性贸易情形,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
公司回复:
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涉及的铜、铝、锌等有色金属处于行业发展的平稳期,由于有色金属行业下游集中度较高和近年来需求降低,批发企业间竞争激烈,互相压低出货价格,造成有色金属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在1%左右。公司的毛利率与同行业相
当,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开展的全部业务均符合行业经营模式,不存在“空转”贸易、融资性贸易情形,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
(6)核查批发业务相关资金流向,说明相关资金往来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回复:
公司批发业务资金流向全部依据采购或销售业务要求,资金往来方均为客户或供应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公司批发业务的内控制度及流程,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得批发业务的销售与采购清单,检查采购与销售合同,分析采购与销售业务的商业实质,检查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3)检查批发业务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具体交易方式、产品类型、数量、金额,查询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客户、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近三年客户与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4)执行函证程序,对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交易产品类型、交易数量、交易发生额以及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并执行替代测试;
(5)针对存货余额函证第三方仓管,抽查部分仓库执行实地走访及盘点程序,确认公司对存货的控制。
(6)检查批发业务流转单据,包括入库单、出库单、货权转移单等,关注上述业务流转单据的日期、数量,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7)检查利息收入内容,测试利息收入,并进行细节测试,抽查已收到利息收入的
凭证处理;
(8)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毛利率的变动情况,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合理性;
(9)检查具体转账的时间与金额,检查批发业务的现金流水,检查与外单位的资金往来情况。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拆入资金70.19亿元,向关联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拆入资金2,753.33万元。其中,向控股股东拆入资金利率为5.35%,本期利息为1.44亿元。你公司报告期内偿还拆入资金64.94亿元。
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拆借款77.36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拆借款72.94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金需求情况,说明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用途以及拆借资金的具体流向。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用途及具体流向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拆入笔数 | 拆入金额 (万元) | 拆入资金用途及流向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3 | 219,600.00 | 补充流动性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 | 267,740.00 | 归还金融机构短期借款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6 | 214,550.00 | 归还金融机构长期借款 |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2 | 2,753.33 | 支付工程款项 |
合计 | 72 | 704,643.33 |
(2)逐笔说明上述所有资金拆入、拆出的发生时间、金额、利率及公允性、发生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拆入资金及偿还情况如下:
序号 | 拆入 | 偿还拆入 | 备注 |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
期初余额 | 283,025.49 | ||||
1 | 2022/1/14 | 14,000.00 | 偿还年初欠款 | ||
2 | 2022/1/17 | 20,000.00 | |||
3 | 2022/3/9 | 12,319.45 | |||
4 | 2022/3/14 | 10,000.00 | |||
5 | 2022/3/15 | 15,000.00 | |||
6 | 2022/1/4 | 2,900.00 | 2022/1/7 | 1,485.11 | 尚余1,414.89万元未偿还 |
7 | 2022/1/7 | 3,300.00 | 2022/1/25 | 5,187.98 | 尚余3,112.02万元未偿还 |
8 | 2022/1/12 | 5,000.00 | |||
9 | 2022/1/17 | 2,000.00 | 2022/1/18 | 2,000.00 | |
10 | 2022/1/18 | 400.00 | 尚未偿还 | ||
11 | 2022/1/19 | 8,700.00 | 2022/1/20 | 6,400.00 | 尚余2,300万元未偿还 |
12 | 2022/1/26 | 1,100.00 | 尚未偿还 | ||
13 | 2022/1/27 | 15,000.00 | 2022/1/28 | 10,000.00 | |
2022/1/29 | 5,000.00 | ||||
14 | 2022/1/30 | 7,000.00 | 尚未偿还 | ||
15 | 2022/2/11 | 8,000.00 | 2022/2/17 | 7,542.00 | 尚余458万元未偿还 |
16 | 2022/2/11 | 600.00 | 尚未偿还 | ||
17 | 2022/2/16 | 1,200.00 | 尚未偿还 | ||
18 | 2022/2/18 | 6,800.00 | 2022/2/28 | 3,620.00 | 尚余780万元未偿还 |
2022/3/3 | 2,400.00 | ||||
19 | 2022/2/21 | 1,300.00 | 尚未偿还 | ||
20 | 2022/2/22 | 8,000.00 | 2022/2/24 | 7,542.00 | 尚余458万元未偿还 |
21 | 2022/2/23 | 30,000.00 | 2022/2/24 | 29,070.00 | 尚余930万元未偿还 |
22 | 2022/2/25 | 8,000.00 | 2022/2/25 | 5,500.00 | 尚余2,500万元未偿还 |
23 | 2022/3/8 | 1,180.00 | 尚未偿还 | ||
24 | 2022/3/11 | 9,200.00 | 2022/3/15 | 7,190.00 | 尚余2,010万元未偿还 |
25 | 2022/3/18 | 56,170.00 | 2022/5/23 | 20,000.00 | 尚余1,520万元未偿还 |
序号 | 拆入 | 偿还拆入 | 备注 |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
2022/6/2 | 34,650.00 | ||||
26 | 2022/3/24 | 17,100.00 | 2022/4/11 | 11,000.00 | 尚余6,100万元未偿还 |
27 | 2022/3/30 | 20,000.00 | 2022/5/10 | 20,000.00 | |
28 | 2022/3/31 | 20,000.00 | 2022/4/1 | 20,000.00 | |
29 | 2022/3/31 | 10,000.00 | 2022/8/8 | 20,000.00 | 尚余1,000万元未偿还 |
30 | 2022/4/15 | 11,000.00 | |||
31 | 2022/6/9 | 1,540.00 | 2022/7/22 | 26,000.00 | 尚余740万元未偿还 |
32 | 2022/6/14 | 4,200.00 | |||
33 | 2022/6/20 | 21,000.00 | |||
34 | 2022/6/28 | 3,800.00 | 尚未偿还 | ||
35 | 2022/6/29 | 5,000.00 | 2022/7/4 | 5,000.00 | |
36 | 2022/7/18 | 9,000.00 | 2022/8/29 | 8,000.00 | 尚余1,000万元未偿还 |
37 | 2022/7/25 | 26,000.00 | 2022/7/27 | 20,000.00 | 尚余6,000万元未偿还 |
38 | 2022/8/1 | 20,000.00 | 2022/9/5 | 12,000.00 | 尚余8,000万元未偿还 |
39 | 2022/8/31 | 5,000.00 | 2022/11/2 | 5,000.00 | |
40 | 2022/9/1 | 1,000.00 | 2022/11/2 | 1,000.00 | |
41 | 2022/9/9 | 6,000.00 | 2022/9/19 | 8,000.00 | 尚余1,100万元未偿还 |
42 | 2022/9/14 | 1,400.00 | |||
43 | 2022/9/15 | 1,700.00 | |||
44 | 2022/9/20 | 20,500.00 | 2022/11/24 | 20,000.00 | 尚余500万元未偿还 |
45 | 2022/9/21 | 500.00 | 2022/9/30 | 500.00 | |
46 | 2022/9/23 | 500.00 | 2022/11/3 | 500.00 | |
47 | 2022/9/27 | 1,000.00 | 尚未偿还 | ||
48 | 2022/9/29 | 500.00 | 尚未偿还 | ||
49 | 2022/10/10 | 1,400.00 | 2022/10/12 | 1,400.00 | |
50 | 2022/10/14 | 3,200.00 | 2022/10/19 | 1,700.00 | 尚余1,500万元未偿还 |
51 | 2022/10/17 | 600.00 | 尚未偿还 | ||
52 | 2022/10/18 | 3,300.00 | 2022/11/2 | 2,800.00 | 尚余500万元未偿还 |
53 | 2022/10/31 | 5,700.00 | 2022/11/15 | 5,000.00 | 尚余700万元未偿还 |
54 | 2022/11/8 | 10,000.00 | 2022/11/8 | 10,000.00 | |
55 | 2022/11/10 | 10,000.00 | 2022/11/10 | 9,400.00 | 尚余600万元未偿还 |
56 | 2022/11/18 | 2,700.00 | 尚未偿还 | ||
57 | 2022/11/21 | 500.00 | 尚未偿还 |
序号 | 拆入 | 偿还拆入 | 备注 |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发生日期 | 金额(万元) | ||
58 | 2022/11/23 | 10,000.00 | 2022/11/23 | 10,000.00 | - |
59 | 2022/11/25 | 600.00 | 尚未偿还 | ||
60 | 2022/11/29 | 8,000.00 | 尚未偿还 | ||
61 | 2022/11/30 | 13,000.00 | 2022/12/6 | 11,600.00 | 尚余1,400万元未偿还 |
62 | 2022/12/5 | 50,000.00 | 2022/12/5 | 50,000.00 | |
63 | 2022/12/6 | 11,600.00 | 2022/12/7 | 11,600.00 | |
64 | 2022/12/9 | 5,000.00 | 尚未偿还 | ||
65 | 2022/12/12 | 50,000.00 | 2022/12/12 | 50,000.00 | |
66 | 2022/12/13 | 54,000.00 | 2022/12/13 | 52,000.00 | 尚余2,000万元未偿还 |
67 | 2022/12/14 | 35,000.00 | 2022/12/14 | 35,000.00 | |
68 | 2022/12/14 | 4,900.00 | 尚未偿还 | ||
69 | 2022/12/15 | 3,000.00 | 2022/12/16 | 3,000.00 | |
70 | 2022/12/15 | 5,200.00 | 尚未偿还 | ||
71 | 2022/12/16 | 700.00 | 尚未偿还 | ||
72 | 2022/12/20 | 27,400.00 | 尚未偿还 | ||
73 | 2022/12/21 | 2,200.00 | 尚未偿还 | ||
74 | 2022/12/23 | 400.00 | 尚未偿还 | ||
75 | 2022/12/30 | 900.00 | 尚未偿还 | ||
合计 | 701,890.00 | 649,406.54 |
如上表列示,报告期任何时点均为泰达控股向公司拆入金额为正的情况,不存在向泰达控股拆出借款。根据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签订的《资金池支持协议》,向公司提供资金是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性支持,并按照不高于公司2021年实际平均融资成本(8.28%)的利率(5.35%)计算利息,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是控股股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充分体现,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报告期,公司从广陵新城投资拆入资金的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发生时间 | 拆入金额(万元) | 发生原因 |
1 | 2022/9/26 | 2,453.33 | 支付工程款项 |
2 | 2022/12/31 | 300.00 | 支付工程款项 |
合计 | 2,753.33 |
广陵新城投资作为公司子公司扬州泰达的参股股东,为了扬州项目的开发建设,给扬州泰达拆入资金是对扬州项目提供必要流动性支持,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拆借款明细如下:
序号 | 对方单位名称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利率 | 款项性质 | 发生原因 | 利率公允性 |
1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2/1/1-2022/12/31 | 701,890.00 | 5.35% | 借款 | 控股股东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 低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 |
2 |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22/5/30 | 25,000.00 | 9.00% | 市场化债转股 | 市场化债转股取得的股权投资款 | 利率与市场上同类业务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
3 | 天津临港中汇资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30,690.00 | 3.56%-3.9% | 借款 | 长期合作客户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 利率略低于市场水平 |
4 | 艾理恩特(宁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 | 16,000.00 | 3.56%-3.9% | 借款 | 长期合作客户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 利率略低于市场水平 |
合计 | 773,580.00 |
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拆借款明细如下:
序号 | 对方单位名称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利率 | 款项性质 | 发生原因 | 利率公允性 |
1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2/1/19 | 7,000.00 | 13% | 归还借款 | 向资管公司申请的短期融资 | 利率与市场上同类业务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
2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2/1/1-2022/12/31 | 649,406.54 | 5.35% | 归还借款 | 控股股东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 低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 |
3 | 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2/6/9、2022/12/15 | 3,460.00 | 9%、11% | 归还借款 | 向保理公司发生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 利率与市场上同类业务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
4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2022年 | 69,500.00 | 3.56%-3.9% | 归还借款 | 长期合作客户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 利率略低于市场水平 |
合计 | 729,366.54 |
上述现金流资金拆借,除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均不是公司关联方。上述业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公司与投融资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流程,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分析公司业务情况、总计资金需求,分析向关联方拆入及偿还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2)核查资金往来的审批流程是否完备,核查资金往来银行收付款记录;
(3)对金额较大的款项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对于未收到的回函,执行替代性程序,检查其记账凭证、借款协议等资料,并查看其期后还款情况;
(4)取得泰达股份和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的《资金池支持协议》及《补充协议》,分析资金额度、使用方式、利率、具体资金使用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其他关键性信息或条件,并和资金往来的记录进行核对,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1.02亿元,同比增长29.96%。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7.63亿元,期末余额为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比增长133.41%。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9.13亿元,占比72.9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6.13亿元,占比93.96%。请你公司说明: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具体变化情况及原因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如下:
对方单位名称 | 款项内容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变更原因 |
扬州市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Y-MSD项目代建工程款 | 275,616.04 | 1,835.98 | - | - | 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2021年对达到付款节点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未达到付款节点的部分,由于其预期信用损失与账龄相关性不强,同时考虑政府偿付意愿和偿付能力,对该部分应收账款不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公司前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由于应收账款已全部达到付款节点,所以全额调整为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
南京弘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免租期确认的应收款 | 711.37 | - | - | - | 因合同解除,终止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 |
合计 | 276,327.41 | 1,835.98 | - | - |
(2)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账龄结构、长期未结算原因、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是否逾期、是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坏账准备计提金额,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司回复:
序号 | 对方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内容 | 账龄 | 期末金额 (万元) | 坏账准备金额(万元) | 长期未结算原因 | 是否逾期 | 是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1 |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土地出让款 | 1-4年 | 279,506.37 | 2,961.84 | 土地开发收入回款,要通过国土及财政部门层层返还,回收期较长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2 | 扬州市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Y-MSD 项目代建 工程款 | 1-5年,5年以上 | 269,515.03 | 3,725.30 | 报告期完成决算审计,预计2023年开始结算部分款项 | 是 | 否 | 持续催收 |
3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4年 | 14,173.69 | 104.08 | 未收回的电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4年 | 5,500.79 | 40.63 | 未收回的电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5 |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4年 | 5,453.81 | 41.52 | 未收回的电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寨上街道办事处 | 否 | 应收房屋回购款 | 1-2年 | 460.79 | 2.30 | 正常账期,未结算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7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1,213.59 | 6.07 | 未收回的电费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8 |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否 | 应收垃圾处理费 | 1-2年 | 323.28 | 1.62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9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745.76 | 3.73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0 | 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否 | 应收垃圾处理费 | 1-2年 | 1,489.43 | 7.45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1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822.23 | 4.11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2 | 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 否 | 应收垃圾处理费 | 1-4年 | 2,600.01 | 18.58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3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221.28 | 1.11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4 |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应收垃圾处理费 | 1-2年 | 60.31 | 0.30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序号 | 对方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内容 | 账龄 | 期末金额 (万元) | 坏账准备金额(万元) | 长期未结算原因 | 是否逾期 | 是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15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988.19 | 4.94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6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上网电费 | 1-2年 | 20.69 | 0.10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7 | 江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否 | 应收垃圾处理费 | 1-2年 | 11.44 | 0.06 | 未收回的补贴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18 | 大连口腔义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否 | 应收租赁收入 | 1-2年 | 217.29 | 21.73 | 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免租期租金收入 | 否 | 否 | 无 |
19 | 大连弘博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 否 | 应收租赁收入 | 1-2年 | 78.53 | 7.85 | 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免租期租金收入 | 否 | 否 | 无 |
20 | 江都市通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代建工程款 | 1-3年 | 927.89 | 179.36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待结算工程款 | 否 | 否 | 完成工程结算后收回 |
21 | 句容宝麓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租赁收入 | 1-2年 | 17.39 | 1.74 | 因经营困难,逾期支付租金 | 是 | 否 | 持续催收 |
22 | 江苏恒通不动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陵分公司 | 否 | 其他 | 1-5年,5年以上 | 760.61 | 352.71 | 因产权证逾期办 理,业主缓交物业 费 | 否 | 否 | 尽快催讨政府回购款,完成土地解押,办理产权证 |
23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否 | 应收售房款 | 5年以上 | 1,327.51 | 19.91 | 应收售房款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24 | 底商租户 | 否 | 应收租赁收入 | 5年以上 | 18.17 | 18.17 | 客户失联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25 | 印度FILTROWIN INDUSTRIES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97.56 | 97.56 | 客户失联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26 | 天津物产化轻东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款 | 5年以上 | 72.51 | 72.51 | 与对方已终止合作关系,对方资金紧张未收回货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27 | 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款 | 5年以上 | 18.87 | 18.87 | 与对方已终止合作关系,对方资金紧张未收回货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28 |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代建工程款 | 5年以上 | 38.07 | 38.07 | 未结算的工程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序号 | 对方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内容 | 账龄 | 期末金额 (万元) | 坏账准备金额(万元) | 长期未结算原因 | 是否逾期 | 是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29 | 江苏汇鸿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59.20 | 59.20 | 未结算贸易应收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30 | 南京沃之源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164.19 | 164.19 | 未结算贸易应收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31 | 江苏舜天汉唐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145.40 | 145.40 | 未结算贸易应收款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32 | 天津市华盛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3,000.00 | 3,000.00 | 客户停止经营,无法支付相应款项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33 | 天津津锐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5年以上 | 1,080.85 | 1,080.85 | 对方无可执行财产支付债务 | 是 | 是 | 持续催收或满足条件后核销 |
34 | 其他金额不足10万元的客户 | 否 | 其他 | 1-5年 | 178.19 | 35.44 | 正常账期,未结算 | 否 | 否 | 持续催收 |
合计 | 591,308.94 | 12,237.31 |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按组合计提的政府客户和按组合计提的其他客户组合应收账款考虑了应收账款账龄、历史还款数据以及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计量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现明显异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2022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编号 | 交易对手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发生时间 | 账龄 | 交易事项 | 期末余额 (万元) | 形成原因 | 截至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万元) | 截至回函日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
1 |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022年 | 1年以内 | 土地款 | 127,393.61 | 广陵区土地开发款 | 127.39 | 无 |
2021年 | 1-2年 | 76,784.50 | 383.92 | 无 |
编号 | 交易对手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发生时间 | 账龄 | 交易事项 | 期末余额 (万元) | 形成原因 | 截至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万元) | 截至回函日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
2020年以前 | 2年以上 | 202,721.87 | 2,577.92 | 无 | |||||
2 | 扬州市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1年以内 | 工程款 | 41,099.35 | Y-MSD项目代建工程款 | 41.10 | 无 |
2021年 | 1-2年 | 21,617.79 | 108.09 | 无 | |||||
2020年以前 | 2年以上 | 247,897.24 | 3,617.21 | 无 | |||||
3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1年以内 | 应收电费 | 9,246.31 | 应收上网电费 | 9.25 | 2023年1月回款538.37万元 |
2021年 | 1-2年 | 7,532.04 | 37.66 | ||||||
2020年以前 | 2年以上 | 6,641.65 | 66.42 |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1年以内 | 应收电费 | 5,285.05 | 应收上网电费 | 5.29 | 2023年1月回款1003.18万元 |
2021年 | 1-2年 | 2,875.15 | 14.38 | ||||||
2020年以前 | 2年以上 | 2,625.64 | 26.26 | ||||||
5 |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1年以内 | 应收电费 | 4,090.51 | 应收上网电费 | 4.09 | 2023年1月回款460.38万元 |
2021年 | 1-2年 | 2,655.01 | 13.28 | ||||||
2020年以前 | 2年以上 | 2,798.80 | 28.24 | ||||||
合计 | 761,264.53 | 7,060.49 |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政府平台公司土地开发款和代建工程款,以及应收地方电力公司的上网电费,上述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基本上全部纳入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有保障。公司考虑了应收账款账龄、历史还款数据以及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计量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现明显异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泰达股份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检查合同、发票、出库单、结算单等。
(3)针对期末客户大额往来余额进行了函证及替代测试。
(4)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5)了解管理层在前瞻性信息预测中考虑的因素,包括对未来经济、市场环境以及客户情况等变化的预测,并评估其合理性。
(6)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7)对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减值的应收账款,根据合同对手方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开市场信息、外部律师提供的诉讼最新进展与诉讼相关的保全资产情况以及法律意见书,评估管理层不同情景下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发生的概率权重的合理性。
(8)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面余额21.11亿元,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4.63亿元,按欠款方归集的余
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16.01亿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75.84%。请你公司说明:
(1)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及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预计结算安排等。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序号 | 预付对象 | 是否为关联方 | 发生时间 | 交易事项 | 金额 (万元) | 发生原因 | 预计结算安排 |
1 |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否 | 2012年、2016年以前 | 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款资本化利息 | 46,084.94 | 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因拆迁问题未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证 | 待土地证办妥后转入存货 |
2 | 天津佳宜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否 | 2021年 | 预付货款 | 78.04 | 预付锌锭采购货款 | 货物已全部收到,对方发票尚未开全,待全部发票开具后进行结转 |
3 | 珠海曙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否 | 2020年 | 预付货款 | 29.20 | 贸易业务形成的结算差额款 | 与对方协商退回差额款 |
4 | 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020年 | 预付工程款 | 26.46 | 项目建设需要预付工程款 | 2023年完成结转 |
5 |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021年 | 预付工程款 | 15.30 | 项目建设需要预付工程款 | 2023年完成结转 |
6 | 其他10万以下的单位 | 否 | 2018-2021年 | 预付货款 | 40.22 | 因货物出入库需要预付仓储费及其他 | 持续存在 |
合计 | 46,274.16 |
截至2022年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发生时间 | 交易 事项 | 金额 (万元) | 发生原因 | 预计结算安排 |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否 | 2012年、2016年以前 | 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款资本化利息 | 46,084.94 | 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因拆迁问题未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证 | 待土地证办妥后转入存货 |
天津临港中汇资源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预付采购货款 | 33,746.72 | 预付铝锭采购款 | 截止目前已经全部交货,完成预付款结转 |
南京佳韵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预付采购货款 | 31,833.45 | 预付铝锭采购款 | 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已部分交货,预计2023年将全部交货,完成预付款结转 |
江苏宏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预付采购货款 | 28,462.74 | 预付铜杆采购款 | 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已部分交货,预计2023年将全部交货,完成预付款结转 |
天津中和石化有限公司 | 否 | 2022年 | 预付采购材料 | 19,990.00 | 预付铝锭采购款 | 截止目前已经全部交货,完成预付款结转 |
合计 | 160,117.85 |
(2)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预付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者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系依据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已取得大连大城(2011)-30号地块50年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在贸易业务中支付的预付款均依据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具有商业实质。根据相关采购协议,其中的结算条
款通常为现款提货,即买方先行预付接近于全部货款的现金,后续根据最终结算价格及结算数量对款项进行调整,即预付比例接近于100%。该预付货款情况在行业内属于通行做法。公司贸易业务通常采用统一业务模式,供应商及客商均适用同一业务流程。大宗金属贸易行业内其他大型公司均存在预付全额货款的情况。此外,除行业惯例外,公司预付货款对手方通常为长期合作伙伴,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可以确保货物的供应。
因此,公司预付账款具有商业背景及交易实质,预付比例符合合同规定及行业标准,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者财务资助等情形。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审计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实施控制测试。
(2)获取预付款项全年发生额明细账,核对全年采购入库明细账金额与发生额明细账记录金额,并编制账龄明细表,分析账龄的合理性。
(3)对本期发生的预付款项进行检查,特别是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和本期采购交易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入库验收单、增值税发票、银行付款单据等资料,分析预付款金额占全年采购额的比例,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检查重要预付款项期后采购入库情况,分析交易的实质和预付的合理性,检查交易的真实性。
(4)对重要的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核对发函和回函地址,并取得了对方的回函确认,对未回函的预付款项,执行了检查合同订单、本期付款单、期后入库单等资料进行替代确认。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登记系统及外部第三方网站天眼查,查询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等,检查上下游是否存在股权关系及相同的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虚假贸易的嫌疑。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6.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9亿元,其中,应收资金往来款2,871.90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9,445.68万元,占比59.32%。报告期末,你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往来款期末余额1,4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资金往来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具体金额,拟采取的催收措施等,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金往来款明细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方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事项 | 发生原因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1 | 江苏鼎立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预付购货款 | 采购螺纹钢的预付款,因公司原因终止合同,已经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不同意归还预付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2015年 | 972.74 | 与对方交涉,争取2023年收回部分款项 |
2 | 南京维迪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贸易业务形成的结算差额 | 以前年度采购业务的结算差额 | 2017年以前 | 450.33 | 加紧结算与催收,力争2023年结算完毕 |
3 | 江苏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贸易业务形成的结算差额 | 以前年度采购业务的结算差额 | 2017年以前 | 312.99 | 加紧结算与催收,力争2023年结算完毕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事项 | 发生原因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4 | 江苏兴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否 | 贸易业务形成的结算差额 | 以前年度采购业务的结算差额 | 2017年以前 | 302.99 | 加紧结算与催收,力争2023年结算完毕 |
5 | 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代垫费 | 商业广场开业前垫付的启动费 | 2022年 | 200.00 | 在商场开业运营后收回 |
6 | 扬州市建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否 | 代垫款 | 代垫拆迁相关款项 | 2021年 | 200.00 | 拆迁安置结束后收回 |
7 |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代垫费 | 代垫的工程款项 | 2019年-2022年 | 128.54 | 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项结算时抵减 |
8 |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押金 | 办公场所租赁押金 | 2018年 | 121.47 | 因业务需要持续存在 |
9 | 扬州明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工程款 | 应收工程款 | 2021年 | 44.13 | 2023年1月已清收 |
10 | 其他小金额客户 | 否 | 代垫款、押金等 | 押金、代垫款 | 2022年及以前 | 138.71 | 催收或因业务需要持续存在 |
合计 | 2,871.90 |
报告期内,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方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事项 | 发生原因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1 |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否 | 应收土地款 | 应收政府退回土地款 | 2022年 | 2,828.09 | 已于2023年1月全部收回 |
2 | 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应退工程款 | 存在争议的未结算工程款 | 2022年 | 2,364.70 | 双方完成实际结算后收回 |
3 | 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否 |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因天勤证券挪用客户资金被证监会勒令关闭,导致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现天勤证券已破产清算,公司取得剩余财产分 | 2007年 | 1,928.88 |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进行核销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事项 | 发生原因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配71.12万元,剩余1,928.8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
4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否 | 土地出让金 | 竞拍土地保证金 | 2022年 | 1,351.27 | 办理土地证后结转 |
5 | 江苏鼎立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预付购货款 | 采购螺纹钢的预付款,因公司原因终止合同,已经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不同意归还预付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2015年 | 972.74 | 与对方交涉,争取2023年收回部分款项 |
合计 | 9,445.68 |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往来款明细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方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事项 | 发生原因 | 发生时间 | 金额 (万元) | 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
1 | 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 | 是(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参股企业) | 代垫款 | 南港油库建设项目代垫工程款 | 2014年 | 1,400.00 | 积极与对方协商,预计2023年 12月收回 |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明细表,对主要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核查交易发生的合同及依据材料等,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
(2)针对重要的其他应收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与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预期采取的措施、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及覆盖程度,并以此对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进行复核;
(3)获取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明细表,并根据业务发生时间对账龄分布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4)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5) 执行付款核查程序,确认相关款项的支付是否经适当审批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支付款项情况;
(6)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对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债权单位进行核查,比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7.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6亿元。请说明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的形成原因、形成时点及相关交易事项,交易对方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发生额、期限、利率、期末余额、收取依据、偿还安排,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请你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2022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就扬州Y-MSD项目对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扬州市广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江资产”)逾期工程款项确认的利息。
根据扬州万运与扬州市政府、广陵区政府签订的《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Y-MSD)项目投资协议》,扬州广陵区政府委托扬州万运负责Y-MSD项目特定部分的建设工程,结算价格由工程劳务的总成本费用加成16%确定。广江资产为扬州广陵区政府指定的Y-MSD项目结算及付款主体。
根据扬州万运与广江资产签订的《委托投资建设运营协议》约定,造价总额的3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封顶之日起30日支付,即2016年12月18日支付;造价总额的3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竣工日起30日支付,即2019年1月20日支付;造价总额的4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交付日起30日内支付,即2019年8月9日支付;广江资产于相应结算时点后30日内未及时支付结算款项的,其应就未及时支付的结算款项按12%利率支付利息。根据《委托投资建设运营协议》约定,截止2022年末广江资产已达到结算时点的应支付工程款累计为210,182.28万元,累计已支付92,800万元,117,382.28万元尚未支付。尚未支付款项自应付未付之日起开始计息,据此2022年度扬州万运确认应收利息26,090.21万元,剔除增值税后当年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24,613.41万元计入损益。
交易对手广江资产作为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与我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通过访谈程序,了解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的形成原因,预期采取的措施、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及覆盖程度;
(2)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结算确认单、交付确认书等相关资料,测试资金占用费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对客户执行现场走访程序,确认形成资金占用费的原因,确认占用资金的金额发生额及期末余额、期限、利率以及后续偿还安排等情况;
(4)检查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确认往来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6亿元,为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根据《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Y-MSD)项目投资协议》对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扬州市广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江资产”)就扬州Y-MSD项目确认的逾期工程款项利息。交易对手广江资产作为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7.7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3.09%。其中,特许经营权期末账面价值56.79亿元,较期初增加6.45亿元。请你公司说明特许经营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涉及的权利义务、初始确认金额及其依据、摊销政策及其依据、年摊销金额等,并说明你公司无形资产占比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56.79亿元,该项资产为
公司子公司依据与各地方政府签订的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而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司所属子公司泰达环保,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卫生填埋、餐厨、污泥处理和生物质能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业务,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餐厨、污泥处理为政府特许经营项目,为公司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取得相应的垃圾处理和发电的权利,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负责各地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造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相关内容,公司对于授权方承诺了的服务保底业务量,保底作业量构成一项无条件收款权利,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保底作业量以上的服务业务,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款的权利,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相应无形资产参照BOT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目前生态环保产业为公司第一主业,公司在全国已拥有15个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金额近70亿元,所以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占比相对较高。
相关特许经营权明细情况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运时间 | 取得方式 | 初始确认金额(万元) | 年摊销金额(万元) |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1 | 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05.5 | 自建 | 57,857.00 | 1,488.00 | 21,161.32 |
2 | 天津市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 2021.8 | 自建 | 50,814.00 | 1,935.77 | 48,195.55 |
3 | 扬州垃圾发电BOT项目(一、二、三期) | 一期2011.7 | 自建 | 45,682.00 | 1,151.34 | 21,302.72 |
二期2016.1 | 28,600.00 | 1,150.75 | 19,738.12 | |||
三期2021.12 | 51,678.33 | 2,046.67 | 52,181.58 | |||
4 | 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 2012.11 | 自建 | 69,291.00 | 2,153.00 | 34,436.86 |
5 | 宝坻垃圾焚烧项目 (一、二期) | 一期2021.6 | 自建 | 34,694.00 | 1,417.00 | 30,574.10 |
二期在建 | 13,969.14 | 13,969.14 | ||||
6 | 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18.6 | 自建 | 40,858.00 | 1,433.00 | 31,093.16 |
编号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运时间 | 取得方式 | 初始确认金额(万元) | 年摊销金额(万元) |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7 | 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 一期2019.3 | 自建 | 41,028.00 | 1,338.00 | 32,243.62 |
二期2022.4 | 16,455.82 | 705.25 | 16,397.04 | |||
8 | 衡水冀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1.12 | 自建 | 35,070.69 | 1,271.44 | 34,535.31 |
9 | 遵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1.12 | 自建 | 34,009.03 | 1,240.45 | 37,667.12 |
10 | 安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2.6 | 自建 | 53,763.54 | 54,023.62 | |
11 | 遵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BOT项目 | 2022.8 | 自建 | 42,033.71 | 1,601.28 | 41,899.56 |
12 | 昌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2.9 | 自建 | 34,747.07 | 34,824.86 | |
13 | 高邮市污泥处理项目 | 2021.6 | 自建 | 2,992.49 | 115.82 | 2,693.87 |
14 | 湖南洞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在建 | 自建 | 23,575.84 | 23,575.84 | |
15 |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在建 | 自建 | 17,355.36 | 17,355.36 | |
合计 | 694,475.02 | 19,047.77 | 567,868.75 |
9.报告期末,你公司商业承兑票据余额为4,000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商业承兑票据的出票人、出票时间、承兑日、截止目前的兑付情况,出票人是否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并结合承兑人的支付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收回相关款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存在无真实商业背景的应收票据。
公司回复:
经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泰达环保将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100%股权进行转让,公司及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为根据上述协议相关约定,天
津环投向泰达环保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兑付条件为“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市财政局备案工作”,出票人天津环投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非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原始出票日期为2021年7月2日,因尚未达到前述兑付条件,天津环投已按协议约定于2022年1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1月2日重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期限均为半年,直至完成协议相关约定事项后进行汇票承兑。
2022年末,公司按照应收票据的风险敞口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万元。该笔应收票据出票人支付能力无问题,收回该笔款项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无真实商业背景的应收票据。10.报告期内,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
28.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亿元,同比增长124.04%。请你公司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主要原因为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因素并不产生经营性现金流,主要包括:(1)报告期公司对参股公司渤海证券按投资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较上年同比减少1.70亿元,
(2)报告期环保产业BOT项目因为建设投入减少而确认的建造利润减少0.7亿元。上述事项虽然影响了公司净利润但未对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形成影响,同时公司环保产业运营项目收入增长和贸易采购中增加票据支付方式等导致公司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1.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4.83亿元,均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中,C1-3综合-酒店项目预算数7.18亿元,本期增加金额0.39亿元。请你公司结合C1-3综合-酒店项目在内的各项目进展、本期投入情况、预计完工时间等,说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工程项目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并结合在建工程具体用途等情况,说明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的合理性。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末余额 | 2022年投入额 | 2022年转固或减少金额 | 2022年末余额 | 2022年末建设进度 | 预计完工时间 |
1 | C1-3综合酒店 | 33,110.02 | 3,863.84 | 36,973.86 | 完工51.5% | 2025/12 | |
2 | 遵化秸秆发电项目 | 6,362.12 | 2,087.41 | 8,449.53 | 完工26.49% | 2024/12 | |
3 | 高性能口罩滤材熔喷生产线扩能项目 | 788.2 | 2,029.49 | 17.66 | 2,800.03 | 完工77.24% | 2023/9 |
4 | 其他 | 534.75 | 447.79 | 86.96 | |||
合计 | 40,795.09 | 7,980.74 | 465.45 | 48,310.38 |
截至2022年末,公司C1-3酒店项目为Y-MSD项目中配套酒店,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尚未进行装修,由于外部条件及市场原因,公司对该项目预期定位进行了重新论证,目前建设进度落后预期,2022年末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相关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该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迹象。
遵化秸秆发电项目因为土地指标、环评许可问题,直至2020年12月方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始正式建设,其后由于外部条件影响,工程进度与计划存在偏差,截止目前,遵化秸秆发电项目已完成与垃圾项目合建部分系统施工及汽轮发电机组等部分设备采购工作,仍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12月竣工,不存在减值迹象。
口罩滤材熔喷生产线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相符,目前处于试生产状态,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竣工结转。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公司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内部流程,测试其有效性;
(2)获取在建工程项目明细表,与账面记录核对;
(3)获取工程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单、造价确认书、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4)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是否存在应转未转从而少计提折旧的情况,检查转固依据是否齐全,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5)实地勘察在建工程项目建造情况,了解在建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
(6)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出现减值现象,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减值测试;
(7)检查各在建项目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开发成本11.45亿元,开发产品12.88亿元。开发产品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090.44万元,转回或转销595.48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19%。请你公司:
(1)说明开发产品减值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2年度计提了1,090.44万元存货减值准备,是基于准则的要求,对现有存货项目,结合市场行情,测算其可变现净值,据此,2022年末分别对大连泰源公司计提存货减值498.24万元,对大连泰铭计提存货减值592.20万元,共计提了1,090.44万元存货减值准备。
2022年转销的595.48万元减值准备,是由于2022年度部分存货对外销售,按准则要求应当转销对应存货的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因此,公司对开发产品减值准备的转销是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具有合理性。
(2)结合房地产业务收入下滑情况、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及周边可比项目价格变化趋势和销售情况、各项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过程和结果、涉及的关键估计及假设,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
本和可变现净值的差异情况进行。如果存货成本高于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1)对于开发产品,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对于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照各开发项目的预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①项目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根据项目的动态总成本确定的项目总成本-已经实际入账的成本;
②预计售价按已签约及未签约分别确定,对于已签约部分,按照实际签约的合同金额确定销售价格;对于未签约部分,首先确定同一项目、相同业态近期是否存在交易情况,结合同一区域相同业态、类似项目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析,在市场价值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以近期销售项目为基础,考虑楼层、面积、朝向、户型等因素,确定未售部分估计售价;对于近期无销售情况发生的项目,通过对市场相同业态、类似项目交易案例的调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交易日期、地理位置、区域因素、建筑面积、装修情况、户型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未售部分估计售价。
公司在上一年度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在2022年已进入清盘期,可售存量较上年大幅减少,因此当年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2022年末,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充分考虑了整个市场的行情,以及项目自身的存量,对销售价格、销售费用等进行了评估,并据此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项目账面余额、关键估计和假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存货类型 | 账面价值(万元) | 可变现净值(万元) | 是否减值 | 2022年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 关键估计及假设 |
大连金龙寺A块地 | 开发成本 | 95,837.73 | 97,306.53 | 否 | 存货为在建洋房类住宅项目,预计销售均价15,000元/平方米,与当前市场行情一致,扣除预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测算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价值,当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 |
大连悦城住宅 | 开发产品 | 4,0742.09 | 3,479.89 | 592.20 | 存货为普通住宅项目,尾盘销售,测算采用当年的实际销售均价9,659.02元/平方米,根据项目周边同类物业的销售费用与收入的平均占比预估销售费用,并考虑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减值592.20万元。 | |
大连北方生态慧谷 | 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 75,844.98 | 77,471.59 | 否 | 存货为产业独栋项目,周边产业类物业均价在16,000-19,000元/平方米不等,根据机场、管委会等人员密集区域与项目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考虑对价格的影响,预估销售单价为12208.53元/平方米,扣除预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减值。 | |
大连随园一期 | 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 34,612.93 | 34,114.69 | 498.24 | 存货为商业项目,对于已认购部分,按签约价测算可变现净值,对未认购部分,考虑剩余房屋类型为联排别墅、独栋别墅,周边别墅类的商业独栋售价在25,000-33,000元/平方米,结合项目的区位及户型,以及周边配套,预估售价为27,038.31元/平方米,扣除预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498.24万元。 | |
江苏泰容 | 开发产品 | 6,948.68 | 7,085.06 | 否 | 存货为住宅区内的商业项目,测算时结合该商业临近楼盘的当年销售均价11,503元/平方米,扣除预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减值。 | |
江苏宝华山门下项目 | 开发产品 | 18,218.81 | 18,527.36 | 否 | 存货主要为商业项目,坐落于4A风景区,根据周边商铺销售均价,预判单价约为14,125元/平方米,扣除预估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减值。 |
公司对2022年末存货结合市场情况进行了可变现净值的重新评估,并对比存货的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量,据此对2022年末的存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工作时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在对存货相关循环内部控制了解、测试及评价基础上,结合相应工程合同及公司账面会计记录进行凭证抽样测试检查、核对;
(2)核查了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检查施工合同协议、检查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额等;
(3)对主要施工方或公司其他主要劳务提供商和商品供应商,在检查相关合同资料的基础上实施了函证程序;
(4)获取公司提供的本年度结转的房地产项目之成本结转单,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抽样检查了部分项目预计总成本确定依据;
(5)通过现场查看项目现状,按照房地产业务存货类型对公司提供的该部分存货的减值测试进行了检查、复核, 结合网上房地产销售网站的公开信息,查询同地段同类型的可比项目售价,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时的具体过程、使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的合理性。
(6)评价管理层计算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过程的准确性,同时关注测试结果是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披露。
我们将上述泰达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泰达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