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5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69号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287,510,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7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31,066,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6,444,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5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131,298,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4,254,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3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7,044,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734,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22%;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22,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73%;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60,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5%;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8%;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8,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08%;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7%;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60,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5%;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8%;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8,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08%;反对1,7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7%;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5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肖杰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宗亥、洪艺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