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坤江先生、陈旭昇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陈坤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陈旭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陈旭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詹华波先生、熊科佳先生、许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邱翊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张学斌、余波、王又民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