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陈坤江、陈旭昇、熊科佳、詹华波、张学斌、余波、王又民出席会议,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5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参加董事人数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坤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坤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坤江先生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旭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旭昇先生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学斌先生、陈坤江先生、余波先生,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张学斌先生担任。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又民先生、张学斌先生、陈旭昇先生, 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王又民先生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余波先生、王又民先生、熊科佳先生,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余波先生担任。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坤江先生、陈旭昇先生、张学斌先生、余波先生、王又民先生,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陈坤江先生担任。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旭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旭昇先生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詹华波先生、熊科佳先生、许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敏女士个人简历参见附件。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翊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邱翊君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内审部审计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健先生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剑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剑虹女士个人简历参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简历
陈坤江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曾任深圳市佳视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京利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起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坤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0,249,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3%,与公司副总经理陈旭昇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坤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旭昇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2014年10月起曾任公司项目管理员、行销工程师、商务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陈旭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为父子关系。陈旭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熊科佳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深圳市聚友视讯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工程师;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副总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视讯VOD产品线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公司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熊科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科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詹华波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2013年在同洲电子负责长江以南业务,兼任广州分公司负责人;2014年出任龙视传媒副总裁,负责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工作;2016年入职佳创视讯,历任产品线副总经理、商务总监和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詹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华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方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专科,2008年1月起曾任陕西纷腾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纷腾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许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敏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4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黄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2,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邱翊君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2010年入职公司,历任海外事业部高级工程师、系统工程部售前支持经理、软件发展部总监、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邱翊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健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生,深圳大学管理学学士,温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担任公司内审部审计经理,主持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截止目前,刘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剑虹 女,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2010年4月至今在公司董秘办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李剑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