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梁枫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