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梁莹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梁莹同志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梁莹同志简历梁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梁莹女士于2001年8月至2020年6月,历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助理经济师、经营管理部业务主管;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职工监事、经营管理部业务主管;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业务主管、法律事务部业务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