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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提交的《关于向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黄源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7.23%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印服务;

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以及高级副总裁。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以及高级副总裁。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坚持客户第一、使命必达、诚信正直、创新共赢的价值观和追求卓越、拒绝平庸的核心理念,力争成为3D传感行业全球第一。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坚持成就客户、追求卓越、奋斗共赢、长期主义的价值观和追求卓越、拒绝平庸的核心理念,力争成为3D传感行业全球第一。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高级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高级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及高级副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首席技术官及高级副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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