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李小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真实、准备、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持有5,423,115股股东李小栓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李小栓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小栓 | 大宗交易 | 2023.5.19 | 18.06 | 800,000 | 0.62 |
李小栓 | 大宗交易 | 2023.5.22 | 17.31 | 1,070,000 | 0.84 |
李小栓 | 大宗交易 | 2023.5.24 | 17.91 | 690,000 | 0.54 |
合计 | 2,560,000 | 2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小栓 | 合计持有股份 | 5,423,115 | 4.24 | 2,863,115 | 2.24 |
其中:无限售条 | 5,423,115 | 4.24 | 2,863,115 | 2.24 |
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李小栓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李小栓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李小栓先生签字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