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39号───────────────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为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双甘膦主要用于销售给下游草甘膦制造商以生产除草剂草甘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新建草甘膦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产业;2)2023年1-3月,公司双甘膦、草甘膦平均销售单价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40.63%、37.40%,销量分别下降43.60%、58.05%。
请发行人结合双甘膦、草甘膦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境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供需情况、同行业公司扩产规划,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以及近期上述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对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公司相关人员协助调查事项
根据公开披露及申报材料,2023年2月21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发行人前董事、董事会秘书莫融因个人事项正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先后于2023年3月22日、4月7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免去莫融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职务。
请发行人结合访谈莫融本人及相关部门情况,进一步说明协助调查相关事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公司其他人员是否参与配合调查,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依据、过程与结论。
三、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公司曾在2016年定增募资39亿元用于“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后于2019年1月终止执行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23.9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用
途、投入项目的最新建设进展及经营情况,是否形成主营业务收入;(2)前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及资产处置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