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
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久”)于2023年5月9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保荐机构对涉及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14.年报显示,你公司2016年首发上市时募集资金共计1.91亿元,其中4,083.02万元用于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累计投入金额1,845.99万元,投资进度45.21%,该项目经多次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产能扩张的实际情况等,说明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是否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或其他异常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
(2)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9条的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3)结合前述第2问和第5问的回复,核查并说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截止目前的状态、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账户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或其他异常情形。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产能扩张的实际情况等,说明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是否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或其他异常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
1、行业发展和产能扩张情况
公司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主要在以下有机光电产品领域展开研究:有机光导(OPC)、有机光伏(OPV)、有机电致发光及照明(OLED)、新型影像材料及其它光电功能材料和器件,OPC、OPV和OLED均主要应用于相应打印耗材行业。
(1)我国打印耗材行业平稳发展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明确指出:“培育先进安全的数字产业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计算机周边外设——激光打印(复印)机耗材作为数字产业的重要工具,将迎来稳定增长的市场机遇。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打印耗材行业竞争格局及“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研究报告》,目前我国打印耗材市场规模约为1400-1500亿元左右,在近年来维持了2%以上的复合增长率。
根据IDC《中国打印耗材市场年度跟踪报告》的研究,2021年中国喷墨和激光总体打印机耗材市场总出货量接近9,434.5万支,同比2020年增长幅度为
1.4%,其中激光打印机市场保有量5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3.3%,从而使得整体激光打印耗材2021年依旧保持了同比0.6%的正增长。同时在打印机方面,2022年全年中国打印外设市场出货量为1,996.1万台,同比增长8.2%。IDC预测2023年中国打印机市场出货量将达到2,147万台。IDC认为中国消费打印机市场存在巨大的增量空间,从长期来看,消费打印机市场需求仍存在着增长潜力。
目前国内支撑巨量打印需求的耗材市场的整机保有量依然稳健增长。保有量的增长来自占据市场主流数量的中小企业、快速增长的细分行业市场创新打印解决方案以及快速增长的家庭市场,同时,随着国家“安可”和“信创”政策的逐
步落实,我国对于办公耗材提倡使用国产化产品,尽可能的实现国产替代,国产耗材需求量增多。
(2)我国成为全球打印耗材产业重心
根据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文化办公设备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目前是文化办公设备及耗材的制造大国和出口大国,国内生产了占世界总产量50%以上的整机,60%以上的器材、耗材。目前国际上的知名品牌产品大多数在我国都有生产工厂。经过多年的技术跟踪、合作开发、进口替代和自主研发,我国在OPC鼓、墨粉等耗材方面的技术不断突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人工、原材料等要素价格较低,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在众多因素的推动下,全球耗材产业从日本、韩国等地区向我国大陆地区转移,已形成多个打印耗材产业集中地并销往海外各地。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延期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历年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当年投入金额 | - | 1.89 | - | 3.32 | 7.55 | 1,317.33 | 515.90 |
累计投入金额 | - | 1.89 | 1.89 | 5.21 | 12.76 | 1,330.09 | 1,845.99 |
累计投入占比 | - | 0.046% | 0.046% | 0.128% | 0.312% | 32.576% | 45.21% |
公司历次延期募投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前期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公司与设计机构制定了新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的批复意见进行方案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2)2020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吴中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和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受外部环境影响,工程开展进度受到影响,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最终将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研发大楼已经建设完成,正在筹备内部装修和设备购置,预计2023年底完成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项目结项。
综上所述,公司在执行新的建设方案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是土地合并后相关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和规划方案等手续都要重新申报,再加上外部环境的影响,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公司将进行“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或其他异常情形。
(二)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9条的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应当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就“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845.99万元,占总投资总额4,083.02万元的45.21%。公司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办公大楼建设进度延期,但公司对有机光导(OPC)的持续研发一直未间断进行。2017年至2022年研发费用分别为1,756.99万元、1,471.92万元、1,324.09万元、1,257.71万元、1,345.46万元及1,337.53万
元,累计8,493.6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因研发大楼建设未达到办公条件公司财务人员未将该类研发设备及研发支出纳入募投项目投入核算。综上所述,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搁置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虽占投资总额的45.21%,但系公司财务人员未将该类研发设备及研发支出纳入募投项目投入核算所致。公司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9条规定的情形。
(三)结合前述第2问和第5问的回复,核查并说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截止目前的状态、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账户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或其他异常情形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159,025.72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91,758.18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204,304.29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27,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344,532.25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28,204,532.25元。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对应募投项目 | 存放金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75050122000184988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9,680.82 |
75050122000192881 | 334,851.43 | ||
合计- | 344,532.2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7天通知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9,860,000.00 | 随时解出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7天通知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8,000,000.00 | 随时解出 |
合计 | 27,860,000.00 | - |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银行询证函回函,公司在其募资金账户存储的款项不存在限制性安排或其他异常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
2、审阅恒久科技三会文件及公告,了解项目延期情况;
3、审阅公司在建工程合同,自有资金研发投入明细表,并实地探查募投项目现状;
4、取得募资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发放并收回银行询证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所处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或其他异常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限制性安排或其他异常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郭玉良
___________________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