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潘丽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86,2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0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平荣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74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申洁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1、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据为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合计数。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截至2022年5月22日暂未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总股本目前为87,287,200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晟楠电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