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晟楠科技”)发行普通股20,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475,829.2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募投项目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 晟楠科技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2 | 募投项目 | 晟楠 | 50,000,000.00 | 0.00 | 0.00% |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科技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晟楠科技 | 50,000,000.00 | 1,698,052.54 | 3.40% |
合计 | - | - | 200,000,000.00 | 1,698,052.54 | 0.85% |
注: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做出适当处理。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0224240000001779 | 150,711,947.46 |
合计 | - | - | 150,711,947.46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475,829.24元,截至2023年5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额原因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利息收入等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运作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