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