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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此,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69号1号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2,420,187,885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2,437,230,675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7,042,790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名,代表531,835,43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75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名,代表61,674,59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268,383,40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名,代表股份263,452,0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29,732,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反对1,674,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8%;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571,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99%;反对1,674,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7%;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4%。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29,4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6%;反对1,929,1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1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66%;反对1,929,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0%;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4%。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此项议案,同意529,732,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反对1,674,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8%;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571,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99%;反对1,674,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7%;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4%。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29,4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6%;反对1,929,1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1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66%;反对1,929,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0%;弃权42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4%。

5、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530,608,8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1,226,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0,448,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12%;反对1,226,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530,597,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955,4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弃权28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0,436,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5%;反对955,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3%;弃权28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宝珍女士,周丽萍女士、蒋薇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943,5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3%;反对955,4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7%;弃权28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0,436,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5%;反对955,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3%;弃权28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律师、陈敬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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