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23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5月19日、5月22日收盘后提交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3、2023-034),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1、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582.03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4.16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15,586,656,941.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71,494,529.67元;营业收入969,247,187.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336,266.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5,471,382.94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