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6003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HengshunVinegar-industryCo.,Ltd.)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3年5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000.00万股
2、发行价格:10.39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1,142,900,000.00元
5、募集资金净额:1,121,437,500.37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4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 23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4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9
二、发行人律师 ...... 29
三、审计机构 ...... 29
四、验资机构 ...... 3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地点 ...... 33
三、查阅时间 ...... 33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次发行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恒顺醋业、发行人、公司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师 | 指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指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angsu Hengshun Vinegar-industry Co., Ltd. |
成立日期(有限公司): | 1993年2月5日 |
设立日期(股份公司): | 1999年8月9日 |
上市日期: | 2001年2月6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600305 |
股票简称: | 恒顺醋业 |
总股本: | 1,112,956,032股 |
法定代表人: | 杭祝鸿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联系电话: | 0511-85307708 |
联系传真: | 0511-84566603 |
公司网站: | https://www.zjhengshun.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608834062C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网上贸易代理;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营业务
恒顺醋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大型调味品生产企业,地处“中
国醋都”江苏镇江,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食醋生产企业,也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A股食醋上市公司。公司现已形成了以醋及衍生产品为主导、其他优势调味品协同发展的产品体系,调味品产品主要包括香醋、陈醋、白醋、礼品醋等各式醋类调味品,料酒、酱油以及麻油、酱菜、鸡精、番茄酱等其他调味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11月11日公告。
2021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1年11月27日公告。
2022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2年5月24日公告。
2022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公告。
2022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2年11月19日公告。2023年4月1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3年4月11日公告。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其他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1年11月25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镇国控〔2021〕158号),原则同意了发行人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0,000股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该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告。
2022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请。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5日公告。
2022年7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21日公告。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9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15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3年4月1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7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关
联方共3个)、基金公司33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公司13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42名。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薛小华、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庄丽、刘福娟、刘姊琪、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郭伟松、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海东、李天虹、魏巍、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2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4月24日9:00-12:00,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2家投资者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2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10.36 | 6,000 | 是 | 是 |
2 |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1.16 | 8,000 | 是 | 是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3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0 | 3,800 | 不适用 | 是 |
4 |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时间方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71 | 3,800 | 是 | 是 |
5 | 刘福娟 | 10.18 | 3,800 | 是 | 是 |
6 |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9 | 5,000 | 是 | 是 |
7 | 刘姊琪 | 10.10 | 3,800 | 是 | 是 |
8 | 蒋海东 | 10.01 | 3,800 | 是 | 是 |
9.65 | 5,000 | ||||
9.41 | 6,000 | ||||
9 |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 11.23 | 10,000 | 是 | 是 |
10 | 魏巍 | 10.02 | 6,000 | 是 | 是 |
9.72 | 10,000 | ||||
9.42 | 15,000 | ||||
11 | UBS AG | 9.97 | 7,100 | 不适用 | 是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42 | 8,700 | 不适用 | 是 |
10.14 | 17,500 | ||||
9.80 | 25,500 | ||||
13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14 | 3,900 | 是 | 是 |
14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 10.39 | 7,800 | 是 | 是 |
1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93 | 5,000 | 是 | 是 |
10.21 | 9,100 | ||||
9.60 | 17,400 | ||||
16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 10.39 | 3,900 | 是 | 是 |
1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10.41 | 3,800 | 不适用 | 是 |
9.52 | 9,400 | ||||
18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 10.39 | 3,900 | 是 | 是 |
19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6 | 3,800 | 不适用 | 是 |
10.16 | 4,900 | ||||
9.66 | 6,400 | ||||
20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0.22 | 3,900 | 是 | 是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21 |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93 | 9,800 | 是 | 是 |
22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 | 10.39 | 3,900 | 是 | 是 |
23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39 | 3,900 | 是 | 是 |
24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50 | 3,800 | 是 | 是 |
25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9 | 15,200 | 不适用 | 是 |
9.81 | 17,100 | ||||
9.49 | 19,000 | ||||
26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10.80 | 5,700 | 不适用 | 是 |
10.30 | 7,300 | ||||
10.15 | 10,800 | ||||
2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5 | 5,000 | 是 | 是 |
28 |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8 | 30,500 | 是 | 是 |
2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3 | 5,100 | 是 | 是 |
30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9 | 8,000 | 是 | 是 |
31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3 | 10,000 | 是 | 是 |
3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0 | 6,000 | 不适用 | 是 |
10.15 | 14,200 | ||||
9.80 | 22,200 |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0.39元/股,发行数量110,000,000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名,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1 |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 9,624,639 | 99,999,999.21 |
2 |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7,699,711 | 79,999,997.29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3 |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432,146 | 97,999,996.94 |
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812,319 | 49,999,994.41 |
5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5,486,044 | 56,999,997.16 |
6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99,711 | 79,999,997.29 |
7 |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12,319 | 49,999,994.41 |
8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74,783 | 59,999,995.37 |
9 |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355,149 | 304,999,998.11 |
1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57,362 | 37,999,991.18 |
11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57,362 | 37,999,991.18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73,435 | 86,999,989.65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657,362 | 37,999,991.18 |
14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 5,957,658 | 61,900,066.62 |
合计 | 110,000,000 | 1,142,900,000.00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1,00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110,000,000股,符合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批准要求,符合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要求,符合《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的要求。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3年4月20日),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4月10日)的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022,224股,即以992,933,8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3年4月11日),本次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9.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39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9.40元/股的110.53%。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30,000.00万元。
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 不含税金额(元) |
保荐承销费用 | 19,716,032.45 |
会计师费用 | 758,490.55 |
律师费用 | 707,547.15 |
印花税 | 280,429.48 |
合计 | 21,462,499.63 |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24日向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发出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23年4月27日17:00前,认购对象均已及时足额缴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1,142,900,000.00元,发行股数为110,000,000股。
2023年4月2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1,123,183,967.55元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2023年5月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6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收到恒顺醋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142,900,000.00元。
2023年5月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7号)。截至2023年4月28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1,462,49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11,437,500.37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2,956,032.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12,956,032.00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5月17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1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127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二期甘水巷143号 |
法定代表人 | 宋建军 |
注册资本 | 27,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MA27U02DX9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
获配数量(股) | 9,624,639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2)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1号楼[05层][10]号 |
主要办公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广西农垦大厦13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5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8MAA7QDGR1E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699,711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3)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层201-2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铁建大厦C座22层 |
法定代表人 | 王彦太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MA3N4AUX3T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咨询服务;房屋土地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9,432,146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注册资本 | 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9986U |
经营范围 |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 |
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4,812,319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5)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名称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地址 |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
主要办公地址 |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 QF2013ASF216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港币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获配数量(股) | 5,486,044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东路212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953H6Y7A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699,711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7)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4号C楼cws-16 |
主要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下商务总部E座9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42,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2MAC1QQPU72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812,319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主要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5,774,783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9)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8楼 |
主要办公地址 | 镇江市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8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30,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91MACGGRUN3U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9,355,149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9层 |
法定代表人 | 杨明辉 |
注册资本 | 23,8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6940653 |
经营范围 |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3,657,362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者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063(集中办公区) |
主要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3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X279G26 |
经营范围 |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3,657,362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8,373,435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投资者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地址 |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主要办公地址 | Floor26,Chater House,8 Connaught Road Central,Hong Kong |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 QF2003NAB009 |
注册资本 | 1,785,000,000美元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获配数量(股) | 3,657,362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名称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39号9楼01单元、10楼和11楼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39号世纪大都会2座11楼 |
法定代表人 | 陈林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62467312C |
经营范围 |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5,957,658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14名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恒顺醋业
证券代码为:600305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 本次发行后 | ||
金额(股) | 出资比例(%) | 金额(股) | 出资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 | - | 110,000,000 | 9.8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02,956,032 | 100.00 | 1,002,956,032 | 90.12 |
股份总数 | 1,002,956,032 | 100.00 | 1,112,956,032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02,956,032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持股 比例 | 限售数量(股)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447,613,893 | A股流通股 | 44.63% | - |
2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18,500,000 | A股流通股 | 1.84% | - |
3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0,022,224 | A股流通股 | 1.00% | - |
4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5,680,025 | A股流通股 | 0.57% |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327,792 | A股流通股 | 0.53% | - |
6 | 张藤 | 3,408,398 | A股流通股 | 0.34% | - |
7 |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19,852 | A股流通股 | 0.33% |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95,300 | A股流通股 | 0.31% | - |
9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 2,930,334 | A股流通股 | 0.29% | - |
10 | 刘彬 | 2,929,660 | A股流通股 | 0.29% | - |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持股 比例 | 限售数量(股) |
合计 | 502,827,478 | - | 50.13% | -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持股 比例 | 限售数量(股)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447,613,893 | A股流通股 | 40.22% | - |
2 |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355,149 | 限售流通 A股 | 2.64% | 29,355,149 |
3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18,500,000 | A股流通股 | 1.66% | - |
4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0,022,224 | A股流通股 | 0.90% | - |
5 |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 9,624,639 | 限售流通 A股 | 0.86% | 9,624,639 |
6 |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432,146 | 限售流通 A股 | 0.85% | 9,432,146 |
7 |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19,410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0.81% | 5,957,658 |
8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99,711 | 限售流通 A股 | 0.69% | 7,699,711 |
9 | 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7,699,711 | 限售流通 A股 | 0.69% | 7,699,711 |
10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5,680,025 | A股流通股 | 0.51% | - |
合计 | 554,646,908 | - | 49.84% | 69,769,014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3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14,628.74 | 121,394.72 | 148,193.44 | 135,999.13 |
非流动资产 | 179,028.68 | 175,375.76 | 172,956.71 | 187,123.76 |
资产总计 | 293,657.42 | 296,770.48 | 321,150.15 | 323,122.89 |
流动负债 | 50,636.23 | 62,574.23 | 77,596.56 | 54,923.91 |
非流动负债 | 13,298.23 | 11,600.08 | 18,668.69 | 19,282.13 |
负债合计 | 63,934.45 | 74,174.31 | 96,265.25 | 74,206.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26,793.45 | 219,506.27 | 217,055.34 | 239,531.35 |
少数股东权益 | 2,929.51 | 3,089.90 | 7,829.56 | 9,385.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9,722.97 | 222,596.17 | 224,884.90 | 248,916.85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61,292.25 | 213,902.00 | 189,334.78 | 201,430.99 |
营业利润 | 8,588.65 | 16,353.64 | 14,622.39 | 38,453.46 |
利润总额 | 8,482.91 | 16,364.16 | 14,315.88 | 38,863.00 |
净利润 | 7,126.79 | 12,947.57 | 11,833.21 | 32,007.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287.19 | 13,799.41 | 11,891.74 | 31,477.21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63.90 | 12,240.21 | 10,823.33 | 28,497.30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9.16 | 19,172.21 | 32,269.61 | 36,412.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6 | 11,884.71 | 10,685.33 | -37,583.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2.92 | -27,451.71 | -31,980.26 | -5,477.4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05.80 | 3,602.56 | 10,972.12 | -6,648.80 |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3.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流动比率(倍) | 2.26 | 1.94 | 1.91 | 2.48 |
速动比率(倍) | 1.78 | 1.46 | 1.42 | 1.9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8.36% | 21.33% | 27.92% | 20.7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1.77% | 24.99% | 29.98% | 22.97%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26 | 2.19 | 2.16 | 2.39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7.46 | 28.98 | 21.97 | 21.96 |
存货周转率(次) | 5.89 | 4.15 | 3.54 | 3.97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 0.05 | 0.19 | 0.32 | 0.36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4 | 0.04 | 0.11 | -0.07 |
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23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简单年化后数据;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3年1-3月的存货周转率为简单年化后数据;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其中2020年度为追溯调整前财务数据),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23,122.89万元、321,150.15万元、296,770.48万元、293,65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2.09%、46.14%、40.91%和39.03%,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7.91%、53.86%、59.09%和60.97%。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组成。
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比较合理,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特点相符合。
2、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8、1.91、1.94和2.26,报告期内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95、1.42、1.46和1.7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1,短期偿债能力较好。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97%、29.98%、24.99%和21.77%,整体财务结构较为稳健。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处于合理水平,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3、盈利能力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430.99万元、189,334.78万元、213,902.00万元以及61,292.25万元。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呈现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调味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且社区网络团购冲击大型商超客流下滑所致,导致公司当期产品销售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通过积极采取推进产品创新、增大营销力度、调整销售价格等应对措施,公司逐渐扭转颓势。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477.21万元、11,891.74万元、13,799.41万元以及7,287.19万元。2021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当期调味品销售收入和毛利下降以及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投入增加的影响。
4、营运能力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96、21.97、28.98及37.4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7、3.54、4.15以及
5.89。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与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公司存货规模及管理水平相匹配。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法定代表人:江禹保荐代表人:宋心福、吴韡项目协办人:吴莹项目组成员:周明杰、郑雨曦电话:010-56839300传真:010-568394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4层负责人:吴朴成经办律师:蒋成、赵小雷、李可慧电话:025-83304480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负责人:郭澳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16883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负责人:郭澳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16883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宋心福先生、吴韡先生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宋心福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任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IPO项目包括:精研科技创业板IPO项目、测绘股份创业板IPO项目、航亚科技科创版IPO项目、孩子王创业板IPO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包括:楚江新材可转债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吴韡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任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IPO项目包括:泽宇智能创业板IPO项目、双一科技创业板IPO项目;再融资项目包括:楚江新材可转债项目、江苏索普非公开发行项目、雅克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利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江苏银行优先股项目、凤凰传媒集团可交债项目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包括: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电话:0511-85307708
传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