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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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闫友惠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师青春监事因为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确定闫友惠女士、师青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作为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友惠,女,38岁,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菲利浦手提音响大陆生产公司行政助理,东吴(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金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师青春,男,48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铝厂财务部主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现任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财务总监、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