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代码:300293 |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 公告编号:2023-030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至2023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3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6人(合计代表8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168,116,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74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合计代表5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
东),所持股份167,513,5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96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60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83%。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3.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5.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6.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176,800股、中巨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691,300股,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2,500股,郭洪生持有公司58,102,18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6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1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1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路悦 韩翊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