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梁雅丽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