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证券代码:400050 证券简称:龙涤3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周景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773,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73,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73,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73,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编写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上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73,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聘请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73,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春光、王秀博
(三)结论性意见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