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公告
2023年5月22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集团”)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信威集团管理人发送了《关于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1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信威集团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6条、第3.2.2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1.8条、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23日